我的故事又重新開始道:晚唐時節,薛嵩是個紈絝子弟,住在灰色、窒息的長安城裡。
後來,他聽了一個老娼婦的蠱惑,到湘西去當節度使,打算在當地建立自己的絕對權威。
但是權威這種東西,花錢是買不到的。
薛嵩雖然花錢雇了很多兵,但他自己也知道,這些兵都不能指望。
他覺得那個老妓女是可以指望的,但對這個看法的信心又不足。
說來說去,他只能指望那個小妓女。
這位小妓女提供了屁股和脊背,讓他可以在上面抽打,同時自欺欺人地想著:這就是建功立業了。
我該講一講那位老娼婦的事。
她曾經漂泊四海,最後在長安城裡定居,住在一座四方形的磚亭子里。
那座亭子雖然龐大,但只有四個小小的拱門,而且都像狗洞那樣大小。
人們說:她並不是出賣肉體,而是供給男人一種文化享受。
因為不管誰進到那個亭子里,都會受到最隆重的接待、最恭敬的跪拜,她總要說嫖客不是尋常人,可以建功立業。
至於她自己,也有一番建功立業的決心。
所有跟著薛嵩來到了這不毛之地。
打算在鳳凰寨里做一番前無古人的事業。
但是薛嵩什麼功業也沒有建立,只是經常在她門前鞭打一位小妓女。
這個老女人坐在紙門後面聽著,心裡恨的痒痒的,磨著牙齒小聲嘮叨著:姓薛的混蛋!我知道你想打誰!早晚要叫你知道我的厲害……這就是說,老妓女提供高檔次的文化服務,這種服務不包括挨打。
薛嵩敢對她作這種檔次很低的暗示,自然要招致憤怒。
現在我又回到生活里。
我在一座寺院里,更準確地說,是在這座寺院的東廂房裡,面前是一座被磚頭墊高了的香案。
在香案底下是一捆捆黃色的紙。
時逢盛夏,可以聞到霉味、鹼味,還有稻草味;而稻草正是發黃的紙的主要成分。
透過打開的窗子,可以看到院子里的白皮松。
當你走進這所院子,會看到青色的磚牆,牆上長滿了青苔;油灰開裂的庭住、肥大無比的白皮松──總而言之,是一座古老的庭院。
相信你可以從中感覺到一種文化氣氛。
這就如在一千多年前,你走進那位老娼婦在長安城裡的四角亭子。
不管你從哪面進去,都要穿過一個又矮又長的門洞,然後直起身,仰望頭頂深不可測的磚砌的穹頂。
此時整個世界都壓在你的頭上,所以你也感到了這種文化氣氛。
在這個四方形的房間里,一共有四股低矮的自然光,照著人的下半截。
後來,那個老娼婦匍匐著出現在光線里──她有一張塗得雪白的臉,臉上還有兩條氂牛尾巴做的眉毛──聲音低沉地說道:官人。
不知你感覺怎樣,反正薛嵩很感動。
他到那個亭子里去過,感到自己變成了一個莊嚴肅穆的死人。
我也不知那個老娼婦對他做了什麼,反正從那亭子里出來,他就鬼迷心竅地想要建功立業,到荒蠻地方去做節度使,為大唐朝開闢疆土。
考慮到當時薛嵩尚未長大成人,情況可能是這樣的:那個老娼婦把他那個童稚型的男根握在手裡,輕聲說道:官人,你不是個等閑之人……等等。
因為我從沒有被感動過,可能想得不對。
但我以為,從來就不會感動。
是我的一項大資本。
不管什麼樣的老娼婦拿著我的男根說我不同凡響,我都不會相信:但我也承認。
有很多人確實需要有個老娼婦拿著他的男根說這些話。
這也是薛嵩迷戀她的原因。
我影影綽綽記得有一回領導忘了史料的出處,偏巧我記得,順嘴提示了一下。
他很高興,說道:小王是人才嘛。
我也振奮樂一小下,但馬上就蔫掉了。
對於薛嵩被拿住男根的事,需要詳加解釋:當時他躺在了亭子的中心,此地陰暗、潮濕,與亭子這個名稱不符。
薛嵩攤開雙手呈十字形,躺在亭子的中央,頭、腳和兩臂的方向,都通向有個門洞,薛嵩好像躺在了十字路口。
你也可以說,他自己就是那個十字路口。
而這個路口所連接的四條路都很長,那些路的頂端,各有有個泄入天光的門洞,好像針孔一樣,彷彿通往無盡的天涯。
無論他往哪邊看,都能看到遙遠的天光,而且聽到水滴單調地從穹頂滴落,有一些滴到了遠處,還有一些滴到了他身上。
假如他往天頂上看,在一片黑暗之中,可以看到幾隻大得駭人的壁虎在頂上爬動,並能聽到遙遠的風聲和車馬聲。
就在這一片黑暗和寂靜中,出現了那老娼婦的臉,那張臉像牆皮一樣刷得雪白,上面有漆黑的兩道掃帚眉。
她用像墓穴一樣冰涼的手拿住了薛嵩的男根,開始說話(“官人,你不是個等閑之人”,等等)。
薛嵩不禁勃起如堅鐵,並在那一瞬間長大成人了。
我讀著自己舊日的手稿,同時在腦子裡進行批判。
做這件事有何意義,我自己都不明白。
我很不喜歡現在這個寫法,主要是因為,我很不喜歡有個老妓女用冷冰冰的手來拿我的男根,這地方不是誰都能來碰的──雖然在這種情況下,我也會勃起如堅鐵,但我還是不喜歡。
真不知以前那個我是怎麼想的。
第二章 第一節 我的故事還有一種開始,這個開始寫在另一疊稿紙上。
如前所述,香案上下堆了不少稿紙,假如寫的都是開始,就會把我徹底搞糊塗──晚唐時,薛嵩在湘西的山坡上安營紮寨。
起初,他在山坡上挖掘壕溝,立起了柵欄,但是只過了一個雨季,壕溝就被泥沙淤平,變成了一道環形的窪地,柵欄也被白蟻吃掉了。
那些栽在山坡上的樹榦乍看起來,除了被雨水淋得死氣沉沉,還是老樣子;仔細一看,就看出它半是樹,半是泥。
碗口粗細的木頭用手一推就會折斷,和軍事上用的障礙相差很遠。
因為白蟻藏在土裡看不見,所以薛嵩認定,這山坡上最可恨的東西是雨水。
旱季里,薛嵩從遠處砍來竹子,要在壕溝上面搭棚子,讓它免遭雨水的襲擊,來解決壕溝淤平的問題。
等他把架子搭好,去搜集芭蕉葉子,要給棚子上頂時,白蟻又把竹子吃掉了。
薛嵩這才想到,山坡上最可惡的原來是白蟻。
於是,他就扛起了鋤頭,要把山坡上所有上午白蟻窩都刨掉。
這是個大受歡迎的決定,因為白蟻可以吃:成蟲可以吃,蛹可以吃,卵也可以吃。
特別是白蟻的蟻后,是一種十全大補的東西,但是白蟻的窩卻被一層厚厚的硬土殼包著,很需要有人出力把它刨開。
所以薛嵩扛著鋤頭在前面走,方圓三十里之內的苗族小孩全趕來跟在他身後,準備揀洋落──他們都知道,漢族人不知道怎樣吃白蟻。
而白蟻也動員起來,和薛嵩作鬥爭,鬥爭的武器是唾液。
一分白蟻的唾液和十分土摻起來,就是很硬的土,一分唾液和三分土摻起來,就像是水泥,一分唾液摻一分土,就如鋼鐵一樣堅不可摧。
自然,假如純用唾液來築巢,那就像金剛石一樣的硬,薛嵩連皮都刨不動。
但是這樣築巢,白蟻的哈喇子就不夠用了。
薛嵩用鋤頭刨蟻巢的外壁,白蟻在巢里聽得清清楚楚,就拚命吐唾沫築牆;薛嵩的鋤頭聲越近,它們就越拚命地吐,簡直要把血都吐出來。
所以薛嵩越刨,土就越硬;滿手都起了血泡。
最後他自己住手不刨了。
白蟻用自己的意志和唾液保住了蟻巢,而那些苗族孩子看到薛嵩是這樣的有始無終,都揀起地上的碎土塊來打他,打得他落荒而逃。
等到第二天早上,薛嵩又出現在紅土坡上,扛著鋤頭,而那些苗族孩子又跟在他身後準備揀洋落。
這件事周而復始,好像永無休止。
這件事的要點是:一個黑黝黝的人,扛著鋤頭在紅土山坡上奔走,搞不清他是被太陽晒黑的,還是被熱風吹黑的。
他想把所有的白蟻巢都刨掉,但是一個都沒刨掉;還錛壞了很多鋤頭,打了很多血泡。
事情為什麼會是這樣,薛嵩自己都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