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名:野獸王子作者:動物兇猛內容簡介:是關於一個考古系女主與一隻"豹"的故事,本文為人【偽】獸戀~雷者慎入~本獸也熬成了主角啦~~哈哈楔子.迷貓 那是什麽? 一團黑色的小肉球? 我皺著眉,滿腹狐疑的盯著草叢裡的那團神秘物體。
如果不是剛才它蠕動了一下,我或許會將它當作亂線團無視掉。
輕輕碰了碰──好軟,還有體溫。
因為我的“侵犯”,它扭動著翻過身來,露出一雙金色的小眼睛。
“爸,這是什麽?” 我終於忍不住好奇叫了起來。
老爸走過來,跟我蹲在草叢邊,觀察了好久才不確定的說: “貓?” 就像是證實他的話似的,小肉團蠕動蠕動著,便露出了兩隻小小尖尖的耳朵。
原始的雨林里會有貓? 我不禁懷疑著。
我的父親是名考古學家,埃及古墓、墨西哥金字塔、印加古城裡都留有他的足跡。
而我自幼耳濡目染也對未知事物充滿了好奇心。
當我長到14歲足以照顧自己的時候,我終於央求父親帶我一起探險。
研究神秘的阿斯坦波曼族是父親的課題。
這個民族曾經統治過整個中美洲,在印加文明誕生以前就創造了驚人的歷史。
不過這個民族一夜之間神秘消失了,比沈睡在大西洋底的“姆大陸”更加不可思議,此後的史學家也紛紛否認這個民族的存在。
唯有我那固執的老爸堅信:印加文明不過也是阿斯坦波曼族的翻版,在這片神秘的大陸上一定還留有他們存在過的印記。
只是我第一次踏上神秘而陌生的土地,比起老爸的專業性來,對路邊毛茸茸而可愛的野生小動物倒是興趣更大一點。
我禁不住伸手要摸摸它光滑的皮毛,但它倏的倒立起毛髮,沖著我齜起牙齒,喉嚨里發出低低的嗚鳴。
我嚇了一跳,連忙後退,直直盯著它。
沒過多久,它便氣勢減弱萎靡了起來,小小的黑色腦袋也耷拉在一邊,嗚嗚的低鳴著。
我定睛一看,小家夥後腿黑色的皮毛上黏著烏黑的血跡,血已經凝固,依稀可見已經腐壞的傷口。
“好可憐,很疼的吧。
” 我心痛的瞅著這個小生命,要去給它包紮傷口。
可是它對人類懷有強烈的警惕性,齜著利齒沖我瞪眼睛。
“好啦、好啦~~我不會傷害你的──”我一邊安撫它,一邊小心翼翼的抬起它受傷的腿。
“哎呀!你咬我!!” 這個可惡的家夥,竟然低頭對著我的手指便是一口。
幸好它還是個幼崽,牙齒不尖銳,不然我的手指非報廢了不可。
“恩將仇報的家夥~~~小心我把你燉了吃了~” 我也沖它咬牙切齒,威脅道。
要知道,在叢林里生活可不是一件舒服的事,起碼我已經很多天沒有吃到葷腥的食物。
當然我不過是嚇嚇這個小東西而已,被咬了也還是忙不迭的給它清洗傷口,敷上藥,又細細的包紮起來。
似乎發覺我沒有傷害它的意思,腿上的疼痛也減輕了,它便收起了爪子和牙齒,安安靜靜任我擺布,甚至,還慵懶的打了個哈欠,把腦袋埋在了前爪上眯起了眼睛。
金色的眼睛變成了細細的一道月牙,鑲嵌在黑色的底紋上,竟然意外的好看。
這麽瘦瘦小小的身子,真是惹人憐愛呢。
“說不定是只呵叻貓。
” 老爸在一邊觀察了好久說道,然後又馬上自我嘲笑道:“這裡可是美洲大陸呢。
況且它毛髮這麽柔順,應該是有人給它打理,或許是附近部落里的家養寵物,至於為何會受傷嘛……” 他站起來環顧了四周,忽然發現了什麽走到樹蔭下,彎腰拾起了一個捕獸夾。
鐵鏽上還沾染著乾涸了的血跡。
“沒什麽經驗的小動物跑了出來,被捕獸夾逮住,拚命掙脫了出來,結果腿受傷無法走遠──大概就是這樣的吧。
” 他一副福爾摩斯的模樣,舉著捕獸夾推理道。
我抱著已經對我放下警惕的小家夥,絲毫不去理會老爸那自信滿滿的推理。
“我要把它帶回去。
” “不行。
” 老爸立即一口否決。
“考古學家的原則之一:不可以帶走大自然的任何東西。
” “那只是你自己的原則吧。
” 我毫不留情的戳破他的話。
“說不定長大了之後會變成野獸。
而且它是這片土地上神的子民,我們不能隨意帶走。
” 他又說。
我低著頭,看著懷裡的小家夥──雖然我連它是什麽都不知道,可還是好想養它。
但是老爸的話也有道理。
見我猶豫不決,他於是使出殺手!,“這樣的野生生物,你覺得海關會平安放行嗎?” 這真是現實中的大問題。
我只好放棄收養它的念頭。
我解下背包上的小掛飾,系在它的脖子上,拍拍它的小腦袋傷感的說:“小家夥,要保重哦,別再亂跑掉進陷阱里了。
小心遇上的人不是我這麽好心,真的會把你燉了吃掉的。
去找你的主人吧。
”然後放它到地上。
小家夥似乎聽懂了我的話,伸出舌頭舔著我的手背,像在告別一樣。
它瘸著一條腿,一拐一拐的隱進了草叢中,在快要消失了的時候,它又回頭瞅了我一眼,才消失了黑色的身影…… &&&&&&&&&&&&&&&&&&&&&&&&&&&&&&&&&&&&&&&&&&&&&&&&&&&&&&&&&&&&&&&&& 三天前,我接到了大使館的電話,告訴我老爸在南美腹地失蹤了。
他深入雨林已經一個多月,GPS信號全部中斷,雖然生死未卜,恐怕也凶多吉少。
此時我正在學校趕我的論文。
受到老爸的影響,我報考了考古系,主攻方向便是美洲消失的歷史。
自從6年前我陪他去秘魯探險一無所獲之後,老爸對阿斯坦波曼族的熱情反而更加高漲起來。
四個月前,他興緻勃勃的對我說,在秘魯境內發現了古迹,有可能比印加帝國的歷史更加久遠。
“極有可能是阿斯坦波曼族的遺迹,所以我這次一定要去!” 他如此說道。
其實,如果我不是為了畢業論文的話,也會隨他一同前往。
自從6年前踏上那片陌生而神秘的大陸之後,我覺得自己骨子裡也流著喜好冒險的熱血,但這次我卻只能目送老爸離去。
當接到大使館的電話後,我立即向學校請了假,收拾行李準備飛去秘魯。
“你該不是要去上演‘萬里尋父記’吧?” 我的男朋友程昱問道。
“不要開玩笑了!那種熱帶雨林怎麽會是你這樣的小姑娘能探尋的?!” 程昱人不錯,就是骨子裡固執了一點。
尤其是對我喜好探險、又熱衷於未知事物這種事微詞頗多。
不過除去這些,他實在是個好男友,假如我跟老爸這次能平安回來,我就跟他結婚。
當然話還是要說的圓滑一點,於是我對他道: “是大使館那邊通知,還有一些老爸留下來的資料和物品。
我想,即使他真的已經發生意外了,也要將他的研究心血親自帶回來才不辜負了他。
”一邊說著我還一邊抹眼淚,見此情景,他終於心軟,答應我前去,不過約定拿走物品後要立即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