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為元依依第一人稱視角。原本應該作為番外,但我的寫作欲告訴我放在這裡會很有趣。
1.
毫不誇張地說,第一次見到狐狸,我就討厭她。
對,我叫她狐狸,這是我自己的事,我愛怎麼叫就怎麼叫。那天她敲了門,得到允許后才進來。她穿了一件黑色大衣,個子高,和即將離職的那位差不多,臉上一雙又圓又大的眼睛,長頭髮一半塞進圍巾里,幾縷細碎的隨意落在旁邊。比簡歷上的照片還要漂亮一點兒,我打量她,掩藏起表情上的厭惡。
“來面試嗎?”我說,“主編正在忙,先在這稍等。”
我知道她能通過,因為李爭青最需要的就是這種料子,學歷高,本地人,不在乎薪水,又沒什麼經驗,能任人擺布。狐狸坐在沙發上,小心翼翼看向周圍的書架,我往那兒瞥了一眼,走向辦公室,開始思索以後用個什麼方法趕走她。
2.
不過,出乎意料的是,真正對她感興趣的並非主編,而是衛瀾。錯在我,不該把狐狸的簡歷拖到他的對話框里,讓他看看這人好笑的名字。那時候,他還順便問了她幾點過來面試。難道他被她的相片迷住了,想見識見識真人的模樣?
狐狸入職第一天,我就發現了他們之間的貓膩。我的視力一向不錯,就算隔得遠也能盯緊他們的電腦屏幕。按照公司傳統,新員工的第一頓午飯應該由我來請客,但我不想給她多花那份錢,所以故意不說。時間臨近中午,我手中轉著筆,掃視前方,雖然規定上寫明了午休時間,但幾乎沒人敢在我之前自行休息——除了那隻狐狸。她忽然輕盈地起身了,收起椅子,快步往門口走去。有人在等她,我清楚地看見是他。
“你在追狐狸?”
“別叫她狐狸。”
“你在追她?”
“沒有。”
衛瀾回了短短兩個字。
我不知道他們是怎麼搞到一起去的,但我能肯定,他說的“沒有”是句實話。畢竟我們是同一所美院的師兄妹,而且,他也勉強算得上我的前男友。我了解他太多事,其中最重要的是,大學期間,他從未主動追過任何一名女生。他只會在那兒等別人送上門,然後她們竟真的源源不斷去遂他的意。他對誰都好,但誰都異想天開,以為自己是最特別的那個,包括狐狸。
至於我,我早就不在乎他了。為什麼想不開要去吃回頭草?年紀輕輕的大學生不香嗎?過一會兒,我甩開筆,看到手機上又來了一通家裡的電話。我掛斷它,站起來,拍了拍姚佳誠的肩膀,喊他一起出去吃飯。
3.
大一入學那天,大家都有父母家人陪伴,只有我一個人拿著錄取通知書,拖著兩個巨大的行李箱進了大門。學院安排了直系師兄師姐前來接應,陪新生簽到、辦電話卡、跑一系列流程。我在帳篷處簽了字,然後,恰好是旁邊的他接過我手中的箱子。
“元依依。”他一邊帶路,一邊輕聲地喊我。“你的名字真好聽。”
他簡單的白襯衫在手腕處挽起。他比我高了太多,所以我能低頭藏好自己的表情。從路過的其他師姐口中,我得知他叫衛瀾。同樣,在那過程中,我發現他有很多朋友,和每個辦事的前輩們都熟識。他領我走了一圈,送我到女生宿舍樓下面,順便介紹了周圍的設施。哪裡是超市,哪裡是畫室,哪裡是學校的側門……我仰望著他,聽他說話,最後還是沒記住任何方位。
從那時起,我認定他是能照亮我的人。我的目光追隨著他,在下課時製造偶遇,只為了近距離地看一看他的側臉。但是,我慢慢發現他不是一個十分純粹的男生。班裡和寢室都有傳聞,說他談戀愛幾乎沒有空窗期,說他來者不拒,只要被告白就會接受。
“哼,沒有下限的男人。”
關係好的室友對衛瀾嗤之以鼻,但我心中卻燃起了希望。我開始研究化妝和染髮,如果能在畫紙上做得好,一定也能在臉上做好。我想擺脫泯然眾人的平凡模樣,在最好的年華向他訴說真心。我打扮,寫情書,等啊,等啊,終於等到了大二的下半學期。
衛瀾的女友平均兩周就會變化,可能有更長久的,只是不為人知。我見過他身側各種類型的女孩,高挑的,嬌小的,豐滿的,苗條的。但有一次,只有那一次,他旁邊的那個女生重重地往我心臟上錘了一拳。她是我形影不離的室友。她明明討厭他,看不起他,卻搶在我前面和他告白,對他笑,與他並肩。
當天晚上,我約她到學校外面,狠狠地扯了她的頭髮。她忽然掉了眼淚,我被那種無辜的樣子氣急了,罵她婊子,擰她的胳膊,扇她的臉。我們一起上課,一起下課,一起去食堂,一起出去玩……但你現在做了什麼?你不知道我喜歡他嗎?你不知道嗎?我一直以為你是我最好的朋友。我瘋了似的喊道。
她不正面回答,只是哭,回嘴說我是個賤人。我們決裂了,她換了宿舍。從此之後,我不再輕易相信任何“朋友”。
4.
工作使人煩躁,還好上班能看見姚佳誠,他的眉眼有點像我心儀的偶像演員,而且年輕,個性溫和。我以為我們之間有可以發展的空間,畢竟他從來不對我說拒絕的話,但是,某一天,我發現他的神情和那隻狐狸竟然有些相像。我突然反應過來,他不是對我有好感。他不敢拒絕,只因為我是他的上司,他不想丟掉這份實習工作。
好吧,那又怎麼樣?沒人禁止我利用我的職位。我發過誓,誰也不能阻攔我追求愛情和自由。
我不斷地約姚佳誠,他有時同意,有時會婉拒。衛瀾撞見過我們一同出入電梯,卻從來沒問過我的感情現狀。說來實在可笑,當初來這裡入職的時候碰到他,還以為能趁著有緣再試試。學生時代大家都不成熟,現在成了冷靜的職場人,反倒感覺有了耐心相互磨合。但對方連嘗試的機會都沒留下,以“工作太忙”為理由回絕了提議。我已經忘了我是怎麼回應的,可能說了一句“哦”,可能說的是“知道了”。我不介意,真的,不是有那麼一句話嗎,“成年人只做篩選”。他在我網羅的對象之外,我不會再為他改變什麼,如果戀人做不成就當朋友,有一搭沒一搭地聊聊天,白嫖一點兒好情緒,也算我賺。
我就是覺得不公平,偶爾,可能十天里有一個小時。我知道他好多事:他的身高,腰圍;他喜歡什麼顏色的衣服;他習慣把手錶戴在哪只手;他隱形眼鏡的度數是多少。我還知道他戀愛得不如大學時頻繁了,甚至在這座大廈工作以來,他一直都是單身。可他知道我的什麼?他有沒有問過,為什麼我把頭髮染成藍的,又染成紅的?他有沒有問過我喜歡的口味和菜式?他有沒有問過我幾時開心,幾時憂鬱?
是啊,他不了解我,儘管我們曾是兩周的短暫情侶。他唯一知道的只有那件事,我的污點,我的過去,我想要逃離的噩夢。
5.
室友飛快地和他分手了,接下來,就輪到我。
那年春夏交接,我在畫室外面等他出來。其他人陸續走了,抽著電子煙,哈哈大笑。他留到了最後,似乎早就料到即將發生的事。
“學長,我喜歡你,可以……”
走廊里,我害羞得叫不出他的名字。他低頭看我,笑了笑,只說“好啊”。
就這麼簡單,我和他順理成章地成為了男女朋友。有時他等我下課,有時是我等他,他請我吃了校外的餐廳,和我看了場新上映的電影。我走在他身邊,感受到學校里一些女生的側目。但我們沒有親吻,沒有牽手,就連並肩行走的時候,他都和我隔著一小段距離。我感覺到他並不喜歡我,答應交往的請求只是出於禮貌性的習慣,可二十歲的我天真地以為自己與眾不同,能慢慢進入他的心。我已經夠艱難了,總該在愛情上得到命運的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