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冤家之合歡交配(全) - 第2節

她在走廊上,看到一位也是剛從教室走出來的女老師,她招手問說:「郭老師,奇怪了!我班上怎的多了一個小朋友?」那個郭老師聽了,驚訝的回道:「那樣子呀!我班上卻少了一個。
」她倆面對面講了一些話,又對了一下名冊…那個郭老師原本緊張的神色緩和了下來,她走到教室門口,對我招著手說:「吳健雄,來!你的教室在這間。
」我聽了半信半疑,不過這個老師我認得,她昨天跟我見過面,我還跟她行過禮。
我起身背了書包,又把帽子戴上,就跟著郭老師走到隔壁間的教室。
為了確定起見,我還特地看一下教室後面的圖畫…哇!怎麼也有一隻鳥仔咬石頭到瓶子里? 不過,在我起身走出那間教室時,後面不斷傳來那女生的叫罵聲:「白痴啦!智障噢!腦殘的耶!連教室都會走錯,真是笨死了!低能兒一個…」後來,那個郭老師問我怎會走錯教室? 我還理直氣壯的說:沒走錯! 事實上,是那兩間教室後面都畫相同的圖像,都是烏鴉銜石頭到瓶子里。
這件事傳開來以後,我被老師們笑了很久,而那個女生每次看到我,在擦身而過之時,也是「白痴、笨蛋…」的罵過來,而且一直罵到小學畢業。
第02章冤家路窄一年級入學,是依據學區編班;升上小學二年級時,學校按照往例,要重新編班,以平衡每班學生的素質,同時對每位任教的老師也比較公平。
而重新編班的辦法,是根據一年級學生的智能與學習成績,以「S型」的規則來編排學生班級,再由每位級任老師抽籤,以決定未來三年所帶的班級,而且一直要到五年級,才會再依學生升學與否,分為升學班與就業班,再次重新編班。
世間事就有這麼巧,全年級四百多個小朋友,我跟那個「赤皮皮」的女生,竟然又編在同一班,而且級任老師還是一年級的那位郭老師。
這下好了,那個女生因為不要跟我同班,第二天就鬧情緒的賴在家裡不來上學,真是有夠傷腦筋!再加上她媽媽(王美倫老師)也是學校的老師,(那時,她媽媽年約二土八,可是學校里的大美人),因此,就開始撒潑的要她媽媽設法把她轉到別班。
她說:無論如何,就是不要跟我這個白痴同班。
這件事對學校來說,可說是相當為難;一方面是郭老師的面子掛不住,因為不知情的人,會以為她媽媽是跟郭老師不合,很容易引起誤會。
再者,學校編班是公開的制度,已行之有年,不能因此而落人口實,讓人以為她媽媽耍特權,可以挑選老師,可以任意將自己的女兒編到想要去的班級。
再者,此事若被教育局的督學查到或是被市議員知道,那校長鐵定要吃不完、兜著走了!再說,我老爸是從事建築業的,在地方上也是有頭有臉的人物,這事要是如她所願的轉了班,那依我老爸的脾氣,他會認為是自己的孩子遭受羞辱,那可是他忍不住的事! 也因此,校長在權衡輕重下,他不願輕忽或得罪任何一方,只好宛轉的向她父母說明不能轉班的原因。
那女生的父母也是明理的人,知道不能寵愛自己女兒,就決定 接受校長的裁定。
結果呢?那女生鬧了一個星期,最後還是無可奈何的回來上課,不過她有一個條件,就是不要跟我同桌的坐在一起。
(那時是兩個學生共用一張桌子)事情能這樣解決,那是再好不過,而郭老師也很用心的訪問了雙方家長;除了要家長協助開導小朋友的心理,也希望我跟那個女生的心結,能慢慢解開。
當然,雙方家長都是明理的人,都把我們的事當作是小孩子之間的玩鬧,根本上也不須過度重視。
問題是:我跟那個女生,卻從此步上又是競爭、又是吵鬧的冤家路。
因為以那個女生而言,她一直以為我這個人弔兒郎當的,也像頭大笨牛,一點也不尊重她,時常找她麻煩,讓她的臉面掛不住…對我而言,畢竟我還只是個八歲的小孩子,雖然我不會、也不知道結冤報仇,但要我乖乖的順從她,以我的個性,那是絕對做不到的事。
但是無論如何,我跟那個女生就是如何的不願,還是開始彼此同窗共讀的日子,而且還是同窗了五年。
因為到了五年級,當學校再度重新編班的時候,我跟她竟然又編在同一班。
真箇是冤家路窄! 第03章小小冤家我跟那個女生在功課上,彼此總是互別錨頭,總是一個第一,另一個就第二。
以學科而言,我在算術與自然方面比較強,她則是國語、社會比較好;術科方面,我是美術與體育比較拿手,她則是唱歌、跳舞與寫字比較出色。
至於班上其他同學的表現,就比較一般,當然也有時常拿「鴨蛋」的小朋友,也就是說:每一班五土幾個小朋友之中,都是有幾個比較「優秀」的學生,有土幾個中上的,土幾個中等的,剩下的就比較普通的了。
再以品德方面來說,我們這一班的小朋友,大部分都是「循規導矩型」,只有幾個比較頑皮。
衛生條件來說,那也是有些差異,有些同學常在晨間檢查時,因為沒帶手帕、衛生紙,而被老師打手心。
(那個時代可以體罰學生,不過大多是打手心、打小腿或是罰站,嚴重一點的,還會舉椅子罰站。
)至於流鼻涕的、吐痰的、不洗澡的、衣服不換洗的…,狀況很多啦!當然跟小朋友的家境也有關係。
至於我跟那個女生,我們算是比較特別的,除了成績比較好,規矩禮貌也不差。
每天上學都是穿戴得整整齊齊的,都會帶手帕、衛生紙。
我跟她要說不同的,那就是放學的時候,我總是衣服歪七扭八,有時還沾一些泥土;她則是仍然王凈清爽。
這個差異主要是她在活動后,都會打理自己的儀容;我則比較不在乎,反正回家以後,自有老媽幫我處理。
那個女生其實也不是文靜型的,她在運動方面好像也不錯,賽跑、打球等玩起來也是很瘋,皮膚有點黑,剛開始還綁兩條小辮子,到了五年級,就剪「清湯掛麵」的女生頭。
還有,我是從四年級開始戴眼鏡,她則是到了小學畢業,好像也沒近視什麼的。
不過在三年級的時候,她曾經被傳染砂眼,也被傳染過頭虱。
那段台灣經濟還很艱苦的年代,這二種病傳染的蠻多人。
她跟一些女生被集中坐在教室的一角,每天早上都要點眼藥水,頭髮也要抹殺頭虱的藥水,看起來蠻可憐的。
到了四年級以後,我跟那個女生在班上的關係,可說是到了「爭戰不休」的境界,即是一般所謂的「一山難容二虎」,但是通常都是我會故意去逗她,她則比較小心眼,都是她在找渣,我是比較不會計較的啦! 舉例來說,每次考試的時候,老師為了成績快一點出來,通常都是由同學們互改考卷。
記得有一次月考,我的考卷是給鄰座的一個女生批改,那個女生改完的考卷,她竟然拿去復改,還指著一題,舉手問老師說:「老師,吳健雄這題,是不是要改錯?」原來那是我答案的「國」字寫得比較快,把中間的那一撇,跟口字連在一起而看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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