爛橙子(gl 純百) - 錯誤

我沒有管班長,自己回了宿舍,我想現在她一定不想再見到我。在宿舍門口我遇到了胖子和瘦子,她們看見我了,卻裝作沒看見一樣匆匆離開,這也許是相處兩個月後,她們給我留的最後的體面。我得離開這裡了。
之前我從沒打算逃跑,因為我沒有那麼不自量力。但現在不一樣,再在她身邊呆下去我可能會瘋,我必須得離開。
可能是我表現的太好,林逸清一直沒怎麼看管我。現在正是好機會,我偷看林逸清手機的時候看了她的行程表,她拋下我離開不只是想我一個人難堪,也是為了趕一個邀約。雖然不知道具體是什麼邀約,似乎一時半會沒空搭理我的樣子。
身份證和戶口本都被林逸清拿走了,銀行卡隨也被她管著,林逸清的理由是她會給我準備好一切,我沒必要存錢,實際上無論她給出多麼離譜的理由,我都無法反抗。該去哪裡,怎麼賺錢,我一點計劃都沒有。但我並沒有很著急,只要我沒有計劃,林逸清就不能預判我的計劃。
不過我多少得做點準備,首先我得把這狗項圈給摘了。
這東西只有林逸清摘得下來,她似乎在上面加了指紋鎖,但這終究是輕薄的皮革做的,尖銳一點的道具應該能剪斷。
在我拿著剪刀,對著鏡子生怕傷到自己地剪項圈時,班長回來了。她應該沒想到我在宿舍,打開門就愣住了,沒進來也沒掉頭離開。
“林逸清是在報復你嗎?”
這是個太過明顯的現實,班長也覺得這沒什麼可問的,於是她又說:“所以你不是這裡的學生嗎,你想要離開了嗎?”
她是個聰明的人,能考上這所大學的都是聰明人。我突然緊張起來,我怕她告訴林逸清。
或許我該威脅她不要說出去,我該拿著剪刀逼她裝作什麼都沒有看見,光腳的不怕穿鞋的,她這樣的好學生最害怕威脅,哪怕是毫無保障的脅迫。
我應該……
“求你了,別告訴她。再在這呆下去我就要瘋了。”
班長看著我,眼眶又紅了。她說好的。雖然沒有任何承諾,但我相信她,要說為什麼,大概因為她是個好人。班長關上宿舍的門,如同不存在一樣沉默著,她不再看我,亦如同我不存在。
還能怎麼樣呢,她沒有揍我已經是最好的結局了。
我合攏了手中的剪子,項圈發出脆弱的響聲,接著斷開了。和我預想的一樣,它很輕薄,沒有韌勁。我照著鏡子,發現自己已經很適應戴著項圈的模樣了,可我本不該適應的。
手機不能留著,可能會有定位,我拿出林逸清給我的手機,最後一次解鎖它的屏幕。我不常用這部手機,相冊里只有一張照片,是我剛收到的時候對著林逸清拍的。
相片里的人就算是現在看來也依然讓我覺得好看,林逸清。
我把手機放下,戒指也摘了,本想直接扔了,可這畢竟是我的牙,於是好好地放在桌子上了。
我該走了,雖然不知道該去哪裡,但我不能繼續留在她身邊,我不能接受林逸清報復我,儘管我活該。
一轉身,我看到班長蹲在地上,她把臉埋在臂間,就算沒有聲音我也能從她顫抖的肩膀看出來她正在哭。
我得走了,我對自己說,她的眼淚不一定與我有關。
“你……”可我還是多管閑事地站在班長身後。
“我這輩子就不能做一件正確的事嗎?”她抽泣著說。
我無話可說,因為我就是那個不正確。
“我不能替誰原諒你,也沒法替誰憎惡你,我本不敢參和進來的。可是,可是我……”班長站了起來。她哭得好傷心,看到她的臉時我想,似乎比我還傷心。
“可我沒辦法做到公正,我從來都是不稱職的。我……我早就認識你,我早就見過你。在我很傷心的那天你送了我一杯飲料,真的,我真的一直忘不了。再見到你我好高興,賣奶茶的店員突然轉學過來,明明這麼奇怪的事我也為它找好了理由,因為我真的很高興見到你,即便你不記得。”
我的確不記得了,送奶茶這件事我不止做過一次,不是大發善心,只是閑的無聊。反正不是我的店,業績和我沒關係,對賬和我也沒關係,我不止白送我還亂收費呢,我只是想給所有人找個麻煩,反正老闆對我寬容得很。我只記得有次給一個大嬸送了一杯,因為大嬸的衣服上畫滿了鴨子,但我不記得有過班長這號人物。
班長所感謝的事其實根本與我無關。
“我對不起,我真的對不起,原諒我吧。我一直在犯錯,做的事沒有一件是對的……”她不知道在向誰道歉。班長塞了一樣東西給我,接著把我推出門:“你快走吧,別讓我再看到你了……”
我獃滯地被推了出去,等班長關上門才看清她給我的東西是什麼。是一張銀行卡,背面用便利貼寫著密碼。
心臟猛地一顫,我感到心裡塞了一團亂麻似的難受,這感覺和林逸清公開放出那段視頻時一模一樣,都讓我覺得窒息。
我不該認識她。如果我們是連名字都不知道的陌生人,我一定不會感到難過。我不該認識班長,也不該認識林逸清。
“要是以後聽到有人罵我,就跟著一起罵吧。”我說。
宿舍門的隔音效果很單向,門一關,走廊聽不見屋內的聲音,屋內卻能很輕易地聽清走廊的聲響,我知道班長一定聽得到我的話。只要她這麼做,今天的事就不會對她造成影響。明星塌房不就這樣嗎,脫粉的粉絲回踩會更受追捧。雖然我不是明星,可只要她以後跟著別人一起罵我,就不用擔心因為為我說過好話受排擠了。
我離開了學校。
從銀行里換了些錢出來,我隨便找了一輛公交車。我沒有目的地,打算隨便挑一站下車,再隨便找輛車繼續,直到確保不會被找到。
這座城市比我想象中要大,車子開了不久就已經到了我完全不認識的地方。雖然我已經活了二十多年,但我活動的範圍一直很小,我不喜歡我出生的地方,亦討厭陌生的環境。從小學到現在,其實我一直沒走出那條遍布情色交易的小街道。
以後要怎麼辦呢。我必須走得夠遠,然後補辦身份證,再隨便找份工作,除此之外我也不知道該怎麼打算了。
第一個晚上,我在一家看上去很像非法經營的招待所住下,因為正規的地方不但貴還需要身份證。天還沒黑呢,我就已經能聽到隔壁小情侶搖床的聲音了。十分鐘后嗯嗯啊啊的聲音停了,他們又開始吵架。
我不記得這是我離開學校的第叄天還是第四天了,我想我應該走出了足夠遠的距離,但我依然不放心。我開始睡不著覺,一閉上眼我就會夢到林逸清,夢中的她再也不是初中的林逸清,很可怕。我常常從夢裡驚醒,然後覺得自己的夢有些太污衊林逸清了,實際上現實中的她還沒有那麼狠,但我依然害怕,恐懼讓我夢裡的她越發可怖。
驚醒后就不敢繼續睡,才幾天,我已經不敢睡覺了,離開她並沒有像我想的那樣讓一切變好。
我發現白天睡覺情況會比晚上好一些,然後我便白天睡覺,黃昏活動,晚上再找一家破爛招待所聽小情侶牆角。真是,為什麼每一家隔音不好的招待所總會有連好一點的酒店都開不起的人來表演叫床。
住宿費和車費是必須的開支,除此之外,我想儘可能的剩下在食物上的花銷,以免在安定下來之前就沒錢了。超市的試吃攤位和馬上打烊的糕點店都是我常管顧的地方,今天比較特殊,教堂里有一對新人結婚,我混進來等開席。
我以前只在電視上看到過教堂婚禮,本以為do you i do后就能吃飯了,沒想到過程那麼繁瑣,一會唱歌,一會所有人低下頭嘴裡念念有詞。
“主啊,請寬恕我的罪。”
坐在我旁邊的人低聲說。
所有人都在低頭禱告,只有我抬頭看向了最前面的十字架,我在想他們究竟在向誰祈禱,到底是什麼人能替別人寬恕你的罪。
我這二十多年的人生里應該犯了不少錯,那座十字架能寬恕我嗎?也許可以,但它的寬恕有什麼屁用,如果人能這麼簡單地被原諒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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