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銅時代之紅拂夜奔 - 第42節

就算你不大相信,也不敢輕易去冒這種危險。
但這已經是以後的事了。
當時的事是衛公死掉了,紅拂也想殉夫死掉。
大唐朝的貴婦們知道了就說:殉夫?她也配!言外之意是她是個下流坯。
而這些話傳到了紅拂耳朵里,她就說:配也好,不配也罷,反正我是不想活了。
當時那座黃土壓平的長安城進入了盛夏,這個季節風很多,把陝北高原的黃土全刮上了天空,然後像細籮子羅麵粉,黃土面兒連綿不斷地從空而降。
這不是塵土,而是綿軟的濕土。
天上落一次土,長安城裡的樹葉都要不綠好幾天。
但是不管怎麼說,這也不成為尋死的原因。
有關紅拂被大家認為是個下流坯的事,以下事實可以證明:當時長安城裡有身分的人女兒出嫁時,需要向她傳授房闈之事,母親總是讓她去找紅拂問。
而那個女孩子總是這樣來問:紅拂阿姨,你和李伯伯當初是怎麼弄的?紅拂開頭說:李伯伯拿出一根擀麵杖來扎我。
這還是相當正經的。
這個女孩子進了新房就板著臉對新郎說:別以為我不知道你的壞心眼!把你的擀麵杖拿出來!但是總要回答這類的問題,紅拂就煩了,開始胡說八道,甚至教唆新娘在新郎的擀麵杖上咬一口——眾所周知,就是新郎的擀麵杖也經不住咬,因為它畢竟不是木頭做的。
由這件事可以知道,紅拂一點都不乖。
這就是她後來沒有好結果的原因。
以下是我對乖的定義:那就是聽到儘可能多的信息,加上自己的感嘆,把它到處炒賣。
比方說,那個向紅拂請教過房闈之事的女孩子,第二天就會奔遍全城,告訴所有的女伴說:你知道紅拂阿姨說的那個擀麵杖嗎?它是肉做的。
還是連在人身上的哎!別人聽了納悶道:什麼擀麵杖?什麼紅拂阿姨?什麼肉?連在誰身上?這些她都不解釋,就這樣走開,去找下一家繼續散布這個消息。
一個女孩子這樣奔忙時就顯得很可愛。
而紅拂並不是歡迎一切信息,聽到了以後也不感嘆,而且不肯炒賣。
所以她一點都不奔忙,也不乖。
我也是個不乖的人,什麼消息到了我這裡就死掉了。
有人說,王二是個黑洞,只往裡聽不往外講。
這使別人都以為我甚傻。
懶得管我的事。
後來聽說我證出了費爾馬定理,大家就不再以為我傻,而是以為我不知道,必須來告訴我,從今晚上電視節目是什麼到我該結婚了,都有人提醒。
這就造成了一些誤會。
比方說,有人告訴我今晚上要演一個連續劇,我就按點把電視打開,從頭看到了尾,沒看出什麼來。
與此同時,我還錄了像。
那一夜我又看了四遍,除了彩電畫面是三種單色像素組成的之外,什麼也沒看出來。
而這一點我也是早就知道,只不過沒在屏幕上看出來。
我想別人告訴我晚上某點要演某個連續劇,決不是要我看像素罷。
第二天我就去問那個人昨晚上你叫我看什麼?他說沒什麼,就是那個連續劇。
不知你會怎麼看,反正我對這樣的答案不滿意。
還有數不清的人告訴我,該結婚了。
這當然是件重要的事,提醒得對。
不管誰說起這個話題,我總是很認真地回答說:我不想結婚。
我想這解釋得夠明白了,但是他們卻不滿意。
有一天,有個同事對我說,你結婚後生不了孩子,可以領一個。
我想了半天才答道:不。
我寧願養只貓。
這樣回答了以後,整整半天我都心神不安。
你要知道,我根本就不喜歡貓,我討厭貓尿的味。
快到中午的時候我才想起來,我不必養貓,因為我能弄出孩子來。
前不久因為操作失誤,使小孫做了一次人流,是我陪著去的。
為此她還一再敲打我的腦袋。
但是這絲毫沒使我放下心來,因為我更怕孩子吵。
最後我終於想了起來:我根本不想結婚,所以更談不上有孩子的問題。
至於那位同事為什麼要提醒我,據小孫說是這樣的:人家以為我是害怕結婚以後不能生孩子,所以不敢結婚。
但是我絲毫不記得自己宣布過自己是因為造不出孩子來所以不敢結婚,所以直到現在,我還是弄不明白他為什麼要這樣說。
李衛公一死,紅拂就遇到了麻煩。
人家說:瞧她那個妖艷的樣子——衛公要是不早死才怪哪。
紅拂聽了這句話大吃一驚,趕緊跑回家去照鏡子——都活了半輩子了,忽然知道自己很妖艷,這應該說是個意外的發現。
但是她沒有因此苟且偷生,不想死掉。
儘管大家都說她是不配死掉的。
我現在也遇到了麻煩,當然麻煩的性質和紅拂遇到的性質有所不同——現在我還沒碰上要死要活的問題。
所有的人都問我為什麼不結婚。
千萬不要說什麼“結婚不結婚是我的自由”之類的傻話。
你的自由就是別人幹什麼,你就幹什麼;或者別引人注目。
至於后一條,我已經觸犯了。
我現在是個數學人瑞,大家都認識我了。
對於我來說,證明了費爾馬定理就是證明了自己是個傻瓜。
每到月底,全樓的水電煤氣費都是由我來算了,一直算到我出現了腦缺血的癥狀。
其實我完全頂不了一個計算器,而一個計算器也值不了多少錢,就掏錢去買一個好啦——但是這樣說又會得罪人。
李衛公造好了長安城,自己就被困在了裡面。
還有一個小夥計給人家糊頂棚,把腦袋糊在了頂棚上面——這些事全是一樣的。
我正在考慮今後該怎麼辦,甚至想到了和小孫一道跑回過去插隊的地方去當野人。
當野人只是各種考慮之一,其他的考慮有:到洛杉磯去做一段研究工作(有這種機會);改行當作家;下海經商(賣煎餅),我不想去洛杉磯,因為我對數學已經不再有興趣了,而且我肯定學不會開汽車。
在我這個年齡,在飽經滄桑、被純數學折磨得奄奄一息後去當作家,顯然是對現存作家智力的渺視。
要說到下海經商,我肯定是只會賠本。
當野人會踩上獵人的夾子,那種夾子可以一下把腳骨夾碎。
所以現在我是走投無路。
但是我顯然不能再這樣下去了。
三 好多年前,在我插隊的地方,我叉手於胸,面對著一片亞熱帶的紅土山坡岔開腿站著,用這種姿式表示我永不妥協的決心。
這種景象和堂?吉訶德有一回逃進深山時的情形很相像。
堂?吉訶德和他的名馬在一起,我帶著我的馬兄弟,只少一個桑丘?潘薩。
堂?吉訶德發了一大堆惡狠狠的誓:要在一年之內不和女人做愛,不在桌布上吃麵包,不穿內衣睡覺,等等。
我一個誓也沒有發。
但是事實證明,我這個亞熱帶的堂?吉訶德在任何方面都不比他差。
永不妥協就是拒絕命運的安排,直到它回心轉意,拿出我能接受的東西來。
十七歲時我趕著馬在山坡上走路,穿著塑料拖鞋,一雙白的足球襪,除此之外什麼都沒有穿,光著屁股;我的衣服在馬背上用皮帶捆成一卷。
那個山坡上的草都匍匐在地上,就像收過的白菜地上的菜葉子——草葉子很硬,葉邊卷著,牛和馬都不愛吃,這大概是被牛馬吃出來的變種罷。
我一副老相,面頰緊貼著嘴角,手臂的裡面青筋裸露,往前走時,把屁股上的稜角留在後面。
當時的情景就是這樣,如果有人看到,那就是一個光屁股的男孩子跟著一匹瘦馬在山坡上行走。
陽光能把人烤熟。
我就這麼走過了陽光,走進樹蔭里。
這個怪誕的行為表明我決心離開這個只有茄子和芋頭可吃的地方,開始我的生活。
它也表明我決心背棄我的馬兄弟,雖然我愛它愛得要命、但是將任憑它在老年以後被人殺死製成皮革。
順便說一句,直到現在我也沒有能力買下一匹老馬把它養在家裡。
這件事說明我們為什麼要愛女人—一她們在值得一愛的動物中,如果不能說是最便宜,起碼也該說是我們唯一負擔得起的——但是這兩種說法是一樣的。
我要離開那個地方的主要原因還不是因為伙食,而是渴望有一種智力生活,因為這個原因,後來就選擇了數學,竭一生之力證明了一個數學定理。
現在我已經後悔了。
我不應該干這件事——我應該干點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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