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呈(1V1) - 第四章機會 (2/2)

要不先問問。
姜呈向來直接,於是開口道:“你要不要去京市上學?”
話題跳躍太快,庄凌一時半會兒沒反應過來。
她略微遲疑后問道:“你的意思是……要資助我?”
這個事她並不陌生。
作為一個留守兒童,周圍的小夥伴們被資助的也很多。
而姜呈,雖然住著這麼一個簡陋的旅店,但是也是肉眼可見的,有錢。
沒錢的人會直接找短租和合租房。
她不知道他有多少錢,但是總歸是比她有錢的。
“不是。”
姜呈卻否定了,那雙黝黑深邃的眼睛看著她。
“我想帶你回家。”
庄凌的大腦有些短路,她沉默片刻,又重申了一次:“我不能當你的女朋友的。”
“嗯,我知道。”姜呈點頭,“我是想讓我的母親當你的監護人。”
“我家在京市,比這裡教育資源好。你也不用那麼辛苦。”
他說話的語氣非常輕描淡寫,不像是要帶個人回家,更像是要收留一個流浪貓。
庄凌聲音艱澀,好一會兒才說道:“為什麼是我?”
姜呈用指背撐著自己的下巴看著她:“大概因為你很努力,很上進,很樂觀,很開朗。”
他唇角彎了彎,“我有很多誇你的句子,要繼續嗎?”
庄凌有些恍惚,他說了很多,但是沒有一個原因是,他喜歡她。
但是,她知道他是喜歡她的。
“你可以好好考慮。”
姜呈並沒有逼她立刻下決定,只是這樣說道,“這對你而言,是一個非常不錯的機會。”
庄凌看著他的眼眸,裡面有碎星般的光輝,點點閃耀。
像是童話故事裡,引領人進入夢境的星橋。
她慌亂地點頭說會考慮,然後急匆匆地離開了。
要拒絕嗎?
她工作的時候,難免有些心不在焉。
但是,她很清楚,這的確是一個非常好的機會。
對於像她這樣長大的孩子們來說,抓住一切可能的機會向上幾乎是本能。
鎮里的女孩子從來早熟。
李大嬸家的大女兒青青姐,十九歲就被換了二十萬彩禮,她不情不願地嫁了過去,隔年生了孩子卻還被丈夫毆打,然後她就跑了,去粵省打工賺錢,從此了無音訊。
這不是個例,而是一個普遍的情況。
重男輕女的鎮子男女比例越來越糟糕,能夠出去的女孩子們,會用一切辦法留在外面,絕對不會再回來。
甚至連她的媽媽也是這樣的。
庄凌不怪自己的媽媽,她拋棄她離開了,但是不用再被父親打罵,挺好的。
媽媽在她七歲時離開后,父親很快又找了一個離過婚生過兒子的女人,兩人一起去了其他地方,從此了無音訊。
奶奶年老體邁卻脾氣暴躁刻薄尖酸,雖然說是收留了她,但是該做的活一樣也不少。
兩年前,因為鎮里新修路,奶奶的房子拆遷,叔叔終於鬆口讓奶奶和她住到他家——其實庄凌很清楚,叔叔是為了奶奶的那點拆遷款。
叔叔家有兩個兒子,其中一個現在才三歲。家裡里裡外外的家務都理所應當地丟給了她,叔叔還覺得讓她上學費錢,一度想讓她輟學嫁人。
如果不是庄凌膽大心細,一路鬧到了鎮里的婦聯主任門口,估計叔叔的盤算就成功了。
嬸嬸說她是白眼狼,心狠手辣。
其實她只不過想要做自己想做的事。
現在被天上掉下來的餡餅砸中,她卻開始猶豫了。
如果換個其他靠譜點的人忽然說要收養她,估計她會立刻開開心心收拾東西跟人走。
但是姜呈……
他是因為被拒絕了,所以要迂迴接近她嗎?
——如果是,她又要怎麼樣?
庄凌看著冰沙從嗡嗡作響的機器中落下。
最終的結論是,就算他只是單純的想要她,她好像也能從他身上拿到自己想要的東西。
鄰居家的芳芳姐說,就算賣身也要賣個好價錢,於是她嫁了鎮里開著兩家超市的老闆家大兒子。
那個男的蠢笨如豬,長得也如豬。
然後,芳芳姐待了兩年,一口氣取了二十萬直接跑了。
那家人還不能報警,因為存錢的卡是芳芳姐的名字辦的,只是被他家拿在手裡。
庄凌看著金屬容器上自己的倒影。
她知道自己可能是漂亮的,所以叔叔才一直謀划如何讓她賣個更好的價錢。
但是,比起姜呈而言,她應該是比較青澀和稚嫩的。
姜呈比同桌喜歡的明星都好看了很多倍,只是看起來比較凶而已。
姜呈至少比那個豬頭長得好。
脾氣很挺好。
庄凌下意識忽視了昨晚黑巷子里一地哀嚎。
她一直拒絕他,他也不生氣。
所以……賭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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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凌妹賭贏了一個男朋友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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