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呈(1V1) - 第四章機會 (1/2)

庄凌第二天早起去奶茶店的路上,又收到了白煮蛋和牛奶。
很簡單的東西,放在透明的小塑料袋裡,忽然出現在她的視線中。
庄凌接過後,一邊走一邊吃。
不知道今天老闆會分給她們什麼水果。
店裡的水果都是定量的,為了防止店員私下剋扣水果故意剩下來,發水果都是老闆自己在做。
庄凌總能得到最多的那份,因為她會利用午後空閑的時間給老闆三年級的女兒補課。
她的午餐和晚餐也是老闆提供的。
城中村的確混亂,但是也不乏好人,願意冒著違法的風險給她一個工作。
同事們也都是好人。
其實庄凌沒父沒母一路走到現在,多虧了很多很多的好人。
她算了算自己的錢,下午的時候向老闆買了一個麒麟瓜。
老闆娘對她搖搖頭:“凌凌,那個男孩子是你男朋友嗎?你現在還小,不能交男朋友的。”
庄凌嚴肅地點頭:“我知道的,但是昨晚他救了我。”
她把昨天的事言簡意賅地一說,老闆娘若有所思,轉頭又給她拿了兩個大橙子,“這麼說他也沒看起來那麼混?這個也給他,記得不能談戀愛!”
老闆娘的敦敦教誨猶言在耳,庄凌拎著西瓜和橙子去隔壁的旅店找人。
守店的旅店老闆懶洋洋地掃她一眼,什麼也沒說。
303號房。
庄凌敲了敲門,稍等片刻,就見陳舊的房門從里打開,赤裸著上身的姜呈出現在眼前。
他的體格很好,結實有力,每一塊肌肉都清晰可見,微白的肌膚充滿了純男色的誘惑感。
庄凌的臉一下子紅了,迅速抬手舉高袋子擋在自己眼前,“你……你吃西瓜嗎?”
她有些結巴地脫口而出,說完就是懊惱,她為什麼表現得這麼緊張?
“嗯。”
她聽到他發出一聲類似應答的鼻音,然後稍微讓開了點路,說道:“進來吧。”
他還站在門邊,讓出來的路很窄,庄凌走進去時,手臂不經意之間擦過他的手臂,頓時傳來熱燙的溫度。
像是外面的烈日。
庄凌有些口乾舌燥,下意識咽了咽唾液。
背後傳來關門的聲音,她一呆,忽然意識到,這是她第一次和一個異性共處一個房間。
私人旅店的房間很小,一張床,一張桌子兩把椅子,還有一個電視。
雖然是他一個人在住,但是並不凌亂。
庄凌不敢亂看,默默把袋子放在了桌子上,隨即就開始思考,要怎麼開口辭別。
姜呈看著她還微微泛紅的耳朵,手指微微動了動。
他用舌尖抵住齒根,勉強控制住自己的衝動,說道:“坐吧。”
她坐了下來。
脊背筆直,雙手放在膝上,像是個課堂上聽講的小學生。
“你請假了嗎?”姜呈每天最大的活動就是觀察她,自然知道這個時間她應該在店裡工作。
“請了一個小時。”庄凌回答,有些心疼自己的工錢,八塊錢能吃一餐了。
姜呈看著她微皺的眉頭,拖過椅子坐在她面前,果然又看到她好像又緊張了一點。
真奇怪,她之前都不會緊張的,是因為原來根本就對他沒有任何感覺嗎?
“你今年多大?”姜呈忽然問道。
庄凌詫異地抬頭看他,想了想說道:“十五歲半,你呢?”
“十七歲半。”姜呈學著她給了一個相似的回答。
十七歲?
庄凌有些驚訝,她以為這人估計二十往上了。
畢竟,他身上一點也沒有學校里那些男同學會有的天真的稚氣。
如果是要比喻的話,學校里的男同學更像是精力旺盛的拆家狗,而他像是一隻習慣黑暗中行走的野狼。
她有些好奇為什麼他會出現在這裡,但是覺得交淺言深不太好。
姜呈卻沒她這個顧慮,直接問道:“你為什麼要在這裡打工?”
這個問題其實在預料之中,庄凌打算老老實實回答,順便打消他找女朋友的主意。
“我父母都不要我了,奶奶也去世了,叔叔是我的監護人,但是我不能占他家的便宜,所以出來打工。”
她很平靜地說著這些話語,然後抬頭看著他,笑了笑,眼眸里卻好像沒什麼開心的意思。
“謝謝你救了我,但是我的確不能當你的女朋友。”
“我沒有救你。”姜呈看著她,想要擁抱她的心情與日俱增。
“你當時已經翻牆過去了,我只是想揍人而已。”
其實,她並不需要自己去拯救,她聰明勇敢,能夠自己過得很好。
是他想要她。
“你上幾年級了?”姜呈又問道。
“開學高二。”庄凌回答道。
“上學挺早?”姜呈微微挑眉。
庄凌唇邊有著小小的弧度:“跳了一級,比較省錢。”
“你呢?”她又反問。
“開學高二。”姜呈眼睛都不眨地說道。
他忽然有了一個主意,既然她家裡都沒人關心她,為什麼不能讓他來養她?
這個主意實行起來並不難,以他家的條件,很容易能夠搞定她的監護權問題。
唯一的問題大概是,她會不會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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