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燈區見聞 - 第7節

“沒有!過去我不懂得,不過,我現在懂了,至於出去幹啥,天知道!反正不能回家,走一步算一步吧!”她眼裡露出冷漠的目光。
我不由得悲哀起來:社會,你連一個王艷萍都庇護不了,她得逃婚,她得生存,她甚至要去“淘金”,用自己最寶貴最純貞的東西,你在走向進步還是在倒退? F現代的困惑現代的困惑,是困惑“強姦是我們現在文化中性別角色社會化的標準產兒?”還是困惑女性不適於作詩,而應該試著作詩;是困惑“職業賣淫的女性還是一種‘自由女性’?”還是困惑歷史悲劇中最漫長的是女性的悲劇那些理論工作者們,那些社會學家,那些倫理學家們,還有那些道貌岸然的正人君子們,是漚歌那些追求男歡女愛兩情相悅的人們,還是譴責那些以變態方式顯示人的純生物本能的人們?是哀嘆這些傾斜的性誘惑還是責備女性的素質太低,不自尊自愛和法律觀念淡薄……我不能想象,“五四”運動過去80周年了,它早已提出了科學、民主和人權。
而賣淫;職業妓女絕跡多年死灰復燃的性病;納妾娶小老婆;還有新產生的3億多文盲……發人深省,催人作答!難道文明就需要付出道德的代價?難道商品經濟的封建化就不需要一場新的思想文明的啟蒙? 望著面前這厚厚的採訪記錄,我陷入了深深的困惑。
紅燈區見聞第三章娼妓—久遠而新鮮的話題 娼妓滾滾如潮湧。
那麼,娼妓的空前繁榮與商品經濟有無關係呢?毫無疑問,回答當然是肯定的。
賣淫與金錢是相互制約的(個別另有所圖的除外)。
對娼妓起決定作用的是出售性慾的價值,這一商品就是嫖客所需求和期望的與娼妓的性活動。
換句話說,由於賣淫才提供和產生了性商品。
當然,在這種市場上也充滿著競爭,存在著控制和牟取儘可能多的經濟利益的努力。
一個娼妓這樣說:“一個國營工在經濟效益好的企業一個月最多掙上800元,而我碰上好主顧一次就可掙上千元。
不需要付出一次就抵上別人一年的辛辛苦苦工作所得,我覺得還是划得來的。
” 問這位暗娼為下“水”時,她吐了口煙輕鬆地說:“當一個人最需要錢時,最好的辦法就是賣淫,因為這種行業既不用學什麼而且來錢又快。
”這種短時間高額收入使娼妓希望政府儘快開禁,甚至在改革伊始時,上海一妓女公開申請營業執照從事賣淫,談到感想時這位近乎於第一個敢吃西紅柿的妓女說:“我的思想比較開放,什麼貞操什麼影響都無所謂,人何必在一個模式里生活呢?天上那麼多行星還各有各的軌道呢,何況是人。
金錢是一種麻醉劑,在它的刺激下,不會有干一次就不幹的女人,因為一開始就掙許多錢,而且又是大把大把的,這有什麼不好?” “你對你所接觸的男人都滿意嗎?” “無所謂滿意不滿意。
歲數大的我多要點錢;年齡相當的少要點,只取決於錢。
搞業務時什麼也不想,什麼都忘記,一定要分散注意力。
” “貧窮賣出,富貴買進”。
有許多娼妓剛開始時動機確實如此,但如果我們反問一句,富有就會避免娼妓嗎?似乎也不盡然,一般的妓女一個月就可得到2萬~3萬元的金錢。
但她卻又沒有停止的時候,仍然不想說洗手不幹。
北方一些大中城市娼妓下南方淘金,拚命掙上幾個月的錢后,回到北方花大價錢治由此而染上的病,當然主要是性病。
她們修養生息一段時間后又接著南下掙錢,沒有知足的時候。
因為高額的收入換來了高額的消費:過去燙一次髮光燙燙“劉海”只有10多元,而現在做一次髮型就是幾百元;過去擠公共汽車只花2角錢,而現在“打的”一次就是上百元;過去舞會不敢光顧,而現在一次就是上千元的消費……娼妓——久遠而又新鮮的話題。
古老的職業靠什麼力量一直持續到今天而且似乎永遠不會絕跡呢?除了經濟的因素外,人們還應當從更為複雜的社會文化文化去看待和評價…… B悲劇何止在娼妓我曾從報上看過這樣一則報道:幾年前外出打工的許某在杳無音信中突然回到她的家鄉———個很窮很窮的山村裡。
老父親望著滿身珠光寶氣的閨女和那個碼滿人民幣的密碼箱滿腹弧疑,儘管閨女讓他用這錢蓋座小洋樓,也好儘早結束“外面下大雨、屋裡下小雨”的窘況,但老父親不願花不明不白的錢。
閨女閉門不出,外面的情況也隻字不提,終於有一天她悄然離世了。
她父親在安葬這個後來才知道是患了艾滋病的閨女后,把那箱碼得整整齊齊的幾十萬元人民幣也在墳前化為灰燼。
金錢在老農民面前卻顯得那樣蒼白和無力! 據最近出版的《文匯報》披露,上海普駝區逼女賣淫賺黑錢、親自為女兒提供賣淫場所、介紹嫖客,逼女賣淫收勸夜度資“。
今年3月,潘某的親生女兒因丈夫體弱多病,兩子年紀幼小,生活困難,隻身從浙江農村來上海投奔父親,欲向繼母學裁縫。
不料,繼母以做裁縫辛苦、不易賺錢為理由拒絕了女兒的要求。
親生父親潘某幾天後卻終於給女兒想出了主意,並提前與其妻密謀商議,叫女兒在他家賣淫賺錢。
繼母一聽便認為好主意,大加讚賞,與丈夫一拍即合。
於是,為父的潘某便出面勸女兒賣淫。
女兒開頭悲泣不從,但潘卻不顧女兒意願,將在路上搭識的一嫖客領回家中,叫女兒”接客“。
其繼母也在一旁軟硬兼施,並叫嫖客先付”夜度資“,夫婦倆強逼女兒賣淫。
此後,潘在外”拉客“,其妻在家收費,致使女兒賣淫數次。
女青年施某在學攝影過程中結識了一些心術不正的男青年。
一天,一個與她十分“相好”的男朋友邀她下館子,吃喝中不知不覺喝得有點多了,之後兩人便住進了旅館。
當男朋友向她提出非份要求后,她幾乎沒怎麼考慮便答應了。
在她看來,遲早就這麼一回事。
誰知過了不久,那位男朋友在玩膩后便一腳把她蹬了,直到這時她恍然大悟,知道性與愛根本不是一回事。
於是她產生了強烈的報復心理:“男人能玩弄我,我就不能玩弄男人?”她開始放縱自己,很快就染上了性病,又很快把性病染給很多男人,她的那種報復別人的慾望一刻也沒停止,直到她一病再不起為止。
已經作了媽媽的陸某,在“攢錢買商品樓”的美夢驅使下,瞞著丈夫和兒子偷偷到一家個體旅館於起了賣身的勾當。
每當她深更半夜回家時,丈夫就問她為何回得這麼晚?而她總是解釋說工廠忙得加班,每當她拿著從嫖客手中得到的“加班費”向丈夫邀功時,丈夫關照她不要累壞了身子。
然而丈夫的這般疼愛並未喚起她的良知,為了錢,她仍然去“加班”。
娼妓如煙,心態更如煙,而悲劇,又何止是娼妓……。
C伴舞女群滿京城舞女,確切他講伴舞女在新形勢下也出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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