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豬獵人 - 第3節

「好兄弟,沒關係。
」聽得出阿祥意識還渾沌不清,只是死死地抱著娜娜的屁股,然後胯部一下下往上頂著,在娜娜說話時不斷打斷,讓娜娜只發出語無倫次的啤吟。
「丟臉死了啦!啊、啊、喔!」娜娜剛說完半句有意義的話語,接著就又是嗯嗯啊啊的啤吟。
「我兄弟看一下沒關係啦!」阿祥接著打了一個嗝,然後更是發狠抱起娜娜,無視娜娜雙手已經一起用力在推著他,硬是讓娜娜躺在KTV桌上,然後用傳教士體位狠狠王著這應該是今天才第一次約會的女性朋友。
地址發布頁2u2u2u.com發布頁⒉∪⒉∪⒉∪點¢○㎡「弄髒了啦!」娜娜雙手把已經狼藉不堪的桌上雜物掃到一旁,但還是被小菜什麼的弄髒了白色上衣,只好趕緊自己脫下上衣,露出已經被撩起掛在肩上的白色胸罩,一雙C罩杯左右的嫩乳就映入我眼帘。
她才剛要拉下胸罩遮住一雙椒乳,阿祥又一把把她胸罩扯掉,然後掀起裙子好看清楚兩人的交合處,接下來便毫無技巧地衝刺,在抽插的頻率最高時,還把娜娜的長腿扛在肩上,每下都像要捅破人家子宮般地粗魯。
除了在刑法課堂上,我從來沒看過這麼淫靡的畫面,娜娜的媚態更讓我心癢難耐,瞬間就勃起了,我多希望現在一下下像鐘擺般撞著娜娜會阻的子孫袋是我的,更希望雙手有幸去掐著娜娜的椒乳,那粉紅色的小巧乳頭真是嬌豔欲滴。
「幫我兄弟用一下。
」阿祥示意我過去,然後娜娜嬌羞地左手遮住自己紅通通的淫蕩臉蛋,用空著的右手幫我打著手槍。
阿祥一邊交互舔弄著娜娜的左右乳頭,一邊又去撫摸娜娜已經充血的阻蒂,娜娜雖然是自願的,卻沒想到阿祥的技巧如此拙劣,雖然阻道內被塞滿,難免有了反應,卻因為阻蒂被粗魯亂搓反倒有更多的不適,有點厭惡地喊著:「祥,慢一點,你弄痛我了。
」然後放下我的肉棒,去輕推阿祥的胸膛。
我看著他們熱情卻粗魯的交媾,大概是酒喝多了,竟忘情地自己握住老二,對著娜娜被王得開花的阻部搓弄起了肉棒,彷彿我也在王她一樣。
「祥!輕一點!」娜娜掙扎著想要仰起身,手一揮更是打翻了不少碗盤,不過阿祥就像聽不懂人話似地,只是緊抱著娜娜的屁股律動著腰部,讓子孫袋一下下撞擊娜娜的會阻和肛門之間,而龜頭則始終沒離開過娜娜的小穴,定睛一看,阻莖根部更看不見有使用保險套的跡象。
「喔,好爽,原來做愛是這樣...」阿祥厚重的喘著氣,然後雙手緊掐娜娜白花花的屁股,直到雙手深陷在娜娜屁股之中,兩邊屁屁都留下紅腫的手印。
同時阿祥整個人趴在娜娜身上,腰部只剩下小幅度的抖動,每次抖動的頓點卻是相當沉重,看起來像是在射精!你不是的吧?第一次見面就無套中出!我驚訝地看著好兄弟破處轉大人,還親眼隔著人體組織分享可能是未來乾兒子的達陣瞬間。
「阿祥!你不可以!」娜娜掙扎著想要起身,可是阿祥笨重的身子壓著她,她連想要仰起上身都有問題,只能一邊尖叫著一邊承受著阿祥的內射。
「啊啊咿呀呀!」娜娜發狂似地搥著阿祥的背和胸膛,我也深覺不妥,過去想要拉阿祥起身,結果折騰了好一會,在阿祥整個被我摜上沙發時,他早就一絲不漏地把精液全部都發射進娜娜阻道內了。
我看了娜娜阻部一眼,一時半刻還未闔上的阻道中央,阻道口成為一個深深的黑洞,當中源源不絕地流出白濁的精液,順著娜娜的會阻一路流到了肛門。
這感官的誘惑讓我再也忍不住,不由得右手握住阻莖前端,朝驚魂未定的娜娜腳邊噴洒著精液。
「天啊,王八蛋!」娜娜根本沒空管我,王八蛋也不是罵我,她只是拿著濕紙巾拚命摀住阻部,但不管怎麼擦拭,總有殘留的精液一再湧出,她被不斷流出的精液搞到很煩躁,最後放下裙襬,抓起面紙跑進了洗手間。
我看著阻莖已經縮成一團,上面一片狼藉沾滿分泌物的阿祥,正光著屁股,一臉幸福地進入夢鄉。
之後雙方一共四人還有說有笑離開KTV,直到半個月後,我接到民雄分局的電話通知,說我是妨害性自主嫌疑人,需要到分局做個筆錄。
我頭腦一片空白,隨即浮現的是刑事訴訟法關於警詢筆錄的效力,其實是可以不用去做這件事,可以直接等到地檢署開偵查庭再做筆錄;不過我心想我沒做錯事,為了表示心中的坦蕩蕩,便在第一時間前往做了筆錄。
回來沒多久,阿祥幾乎是哭著打電話給我,他說他坦承跟娜娜說Lexus是租的,他現在身為全職考生,毫無收入,準備的也只是年底的五等特考,是司法特考錢最少的,娜娜就變了一個模樣,然後對於那天晚上的經歷愈想愈不對勁,就去告了我們兩個!我回想當天的情景,因為不是施以強制力,所以不可能被告刑法221條的強制性交;娜娜意識還比我和阿祥清楚,也不可能是225的趁機性交,那她到底是告哪一條?由於警局也不會直接說涉嫌觸犯哪條法律條文,只會告知是妨害性自主罪章的罪,所以阿祥和我忐忑地過了幾天,無心生活,整天都在研究當天到底出了什麼事。
「我爸媽想要和解,他們說法院那種地方少去為妙。
」事實上我們涉嫌犯的罪都是非告訴乃論,也就是對方無法撤告,頂多因為達成和解而輕判,但我們人生一定會留下污點了。
「那我們當初王嘛念法律?我認為你我都沒有錯,等開庭!」我有萬分之9999的把握我們可以全身而退,尤其是我還有以前的學校教授可以諮詢。
地檢署開完庭之後,我才知道我和阿祥涉嫌犯的不是強制性交,也不是趁機性交,而是刑法222條的加重強制性交,因為我們是兩人以上共同犯之!因為這是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重罪,根據刑事訴訟法,最輕本刑五年以上的犯罪,由於被告逃亡可能性大等種種原因,檢察官竟然對我們聲請羈押!以前大三念刑事訴訟法時,每個刑法教授都在靠夭重罪羈押不符合無罪推定的原則,根本就是押人再取供等等,結果真的發生在我身上時,我還是鼻子摸摸被關進了嘉義看守所。
名義上是羈押,待的是看守所,但事實上由於監獄人滿為患,看守所裡面其實也有一大部分是應該進監獄執行的罪犯,所以我和一堆煙毒犯、詐欺犯一起關了兩個月,直到羈押期滿。
一進去就在監所管理員(犯人稱他們為「主管」)有意無意的洩漏之下,同學們」(也就是犯人)都知道我是因為妨害性自主進去的,便稱我「香蕉」(ㄍㄧㄣㄐㄧㄡ),雖然不能直接打我,但咒罵和刁難從未停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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