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人回到床上,姜延倚靠在床頭,手臂摟著聞遙的腰,他沉吟片刻,才說道:“早上我記得跟你說過紋身的事。”
“嗯。”聞遙下巴枕在手臂上,趴在姜延肩頭,難免有看了他的左臂一眼。
那些疤痕其實已經很淡了,但是,到底回不到沒有紋身前的樣子。
已經發生過的事,是不可能毫無痕迹的。
“我好像還沒告訴過你,姜家的事。”姜延撫摸著她的腰,語氣平淡地開了口,“你知道一些嗎?”
聞遙眨眼,倒也不是不知道。
姜延這種大佬,私生活自然有人關注,坊間傳言說他沒有發家前,家裡環境就很不錯,多餘的聞遙卻沒怎麼留意——畢竟和她賺錢沒關係。
姜延見她這個樣子,就知道她大概只聽說過八卦,於是從頭開始解釋。
“明度的爺爺奶奶,現在常住在京城。”姜延開口就給聞遙發了個炸雷。
聞遙雙眼發懵:“那我們結婚的事……?”
“他們知道。”姜延說道,“我已經告訴他們了,過年的時候,再回去拜訪他們。”
聞遙瞬間緊張了起來,大佬的父母……感覺很可怕的樣子。
“我本來之前想告訴你,按照傳統方式去提親。但是你對於結婚這件事好像非常熱情,所以,我想我們可以先結婚再補辦儀式。”
姜延稍微解釋了一下之前沒提的原因,“再者,我的父母年紀也大了,身體不太好,可能無法舟車勞頓。”
聞遙終於反應了過來,連忙拒絕:“不用了的,不用那麼麻煩。”
她對於結婚這事本來也不算高期待,辦婚禮太麻煩了,現在這樣挺好的。
“這事可以以後再討論。”姜延並不著急,重新回到主題,“我說這事,主要是想大概給你介紹一下我的家庭關係。”
“我是父母的老來子,我母親四十六歲的時候才生的我,上面還有兩個哥哥和一個姐姐。”姜延緩緩說道,“我大哥你應該聽說過。”
姜延說出了一個在新聞里出現過的名字。
不是國級,但也是大佬級別。
說這個名字,當然不是為了炫耀,而是告訴了聞遙他的家庭背景。
聞遙深深地震撼了。
不是,這年頭的大佬,原來還能更大佬一點嗎?
這簡直比中大獎還刺激。
姜延安撫地拍了拍她的脊背,“我父母也頗有家業,我又是個老來子,所以格外寵溺。所以我年少的時候,比較飛揚跋扈。”
聞遙默默地代入了一下高衙內。
“青春期叛逆,仗著家裡肆意妄為,某次飆車出了車禍之後,我二哥把我抓回家。父親頭一次揍了我一頓,說如果不是家裡護著我,我早就像野狗一樣死在外面了。”
姜延輕描淡寫地說道,“那時我才十八歲,自然誰說的也不聽,對父親的話千萬個不服。”
“所以……?”聞遙聽故事聽得入了神。
“所以我拿了家裡的一筆錢,離家出走,直接去了深市。”
聞遙很佩服,她當年離家出走也就是去了市裡。
這人敢跨越大半個國家,也是膽大包天。
“沒了家庭庇佑,身上的錢,很快也花光了。”姜延眸光微深,陷入了回憶,“我不肯回家服軟,所以參加了深市的灰色組織。”
懂了,古惑仔嘛,聞遙年幼時聽說過。
“那個組織主要做的是走私,倒也不涉及黃賭毒之類的,來往於香江和深市之間。身上的紋身也是那個時候紋上的,混社會,有些東西紋在身上,就像投名狀。”
底層紋身還有個作用,就是屍體好認……聞遙心中補充了一句,對於姜延當初在幹什麼也有個了解。
走私也不是想做就做的,有人組織,單打獨鬥幹不了幾天。而既然有組織,那鬥爭就少不了,如果姜延當年體格就這麼強健,他自然不可能只做個運貨的。
“我在那個組織里待了一年左右,就在此被家裡抓了回去。”姜延沒對那段黑歷史說太多,繼續故事,“回家之後,見我變成這個樣子,我父親差點氣暈,我母親氣得高血壓進了醫院。而我被我二哥關在了家裡。”
公子哥變成街頭混混,這的確很刺激……聞遙情不自禁摸了摸姜延身上的疤痕。
“大約關了三個多月吧。”姜延見她調皮,也不阻止,只是笑了笑,“我大哥忽然來見我,抱著一個小嬰兒。”
“說家裡做了DNA,這是我的兒子。”
姜延將她摟進了點,說出了自己身上最深的秘密。
聞遙下意識算了算時間,試探地問道:“那是……明度?你混社會的時候有的?”
“算時間應該是。”姜延語氣之中有些無奈,“但是,我並不知道他的母親是誰。”
聞遙更加疑惑,怎麼還變成懸疑劇了。
姜延乾脆抬手將她抱到自己腿上,親了親她才說道:“或者說,我知道應該會有這麼一個人,但是我沒見過她。”
“我當時被人下了葯,綁在椅子上,眼睛都蒙著,就感覺有人摸了我,等我瀉出來那人就走了。”
姜延也沒在這個問題上搞懸念,直接說道:“我以為是有人故意搞我,因為當時在組織里看我不順眼的很多。但是,這事後來沒有後續,我也就沒管。”
“大哥告訴我,送孩子來的也是個中年男人,跟家裡要了一大筆錢,兩百來萬,全現金,然後就走了。”
“那個年代,監控不全,不好查背後的人。人跟丟之後,大哥也放棄追查,卻把明度帶到我身邊,讓我照顧他。”
姜延神情很複雜,他抬手稍微比劃了一下,“明度那時出生不過十來天,才這麼大一點,我從來沒接觸過這麼小的孩子。”
“大哥說,他是我的兒子,是我一輩子的責任,我必須要承擔這個責任。”
聞遙忍不住點頭,姜大哥不愧是真大佬,三觀很正。
不過,明度出生居然是這麼個由來。
聞遙以為是姜延的初戀之類的,沒想到,真相卻這麼不堪,是為了錢,沒有任何感情在裡面。
“……我就這麼學著去給明度餵奶,換尿布,洗澡,哄睡。他那時是個乖小孩,每天都會看著我笑。”
姜延眼中似有懷念,“大哥在明度百日時來問我,以後打算去做什麼。我看著明度,知道自己再也不能混下去了。”
“我去洗了紋身,重新念書考大學,一邊照顧明度一邊發展事業。”姜延輕嘆,“但是,我太忙了,逐漸忽視了明度。”
“我的事業發展得越好,對明度的風言風語就越多。他的性格也越來越彆扭。有次,明度把花瓶砸到我父母給我選的相親對象身上之後,我意識到,把明度放在家裡,不是一件好事。”
“我於是借口發展事業,把明度帶著遷到了A市。只不過,我和明度的關係,依舊這麼僵。我忽視了他太久,不懂如何去和長大了的他交流。他越長越大,越來越像我,卻是那個叛逆的我。”
“是我沒給他做好榜樣。這樣的結果,我也並不意外。只是希望,他……不要學我。”
姜延最後,給這段父子關係下了這樣的定義。
語調低沉平緩,卻已沒什麼希冀——
姜延的“延”取自福壽延年,小兒子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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