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銅時代之紅拂夜奔 - 第9節

二 李衛公在他過了六十歲生日後不久就死掉了。
他的死因按現代的看法是心肌梗塞,和年老、營養過度有一定的關係;但是這種病在古代叫作馬上風,並且說它和性交有直接的關係。
這是因為古人善於養生,除了在干那件事時,簡直沒有什麼得心肌梗塞的機會。
其實假如紅拂不講的話,誰也不會知道李靖是死於馬上風,但是紅拂越活嘴越大,十七歲時是一張櫻桃小口,活到四十歲,就長出一張性感的大嘴來,什麼事都往外講。
李衛公死後面色不變,而且金槍不倒。
這件事的可怕之處在於,那天晚上紅拂和衛公做愛,也不知是和活人干還是和死人干。
紅拂一講起這件事瞳孔就要放大,手背上還要起雞皮疙瘩(別的地方別人看不見,也不知起了沒有)。
說完了這件事,紅拂就說:衛公死了,我活著也沒有意思。
別人以為她是說說而已,誰知她真的遞上了申請,要求殉夫自殺。
別人就勸她說,衛公死了,我們早晚也要死,你又何必著急呢。
但是她不聽。
我們說道:衛公死了,這就意味著從此可以不把他當作一個人,而把他當作一件事。
一件事發生了以後,就再沒有變化的餘地。
現在我們談到衛公騎在馬上東歪西倒,再不是談那個人,而是談那件事。
換言之,李衛公這座時鐘就停在了這個地方,但是我們還可以把時鐘倒撥回來。
傍晚時分,他就這樣搖搖晃晃地走過家門口那條大街。
那條街上一個人都沒有,只有滿滿當當的綠蔭。
這就是說,當時已是盛夏,被槐蠶吃掉的葉子又長了起來;而住在那條街上的人遠遠聽到衛公的鼾聲就躲了起來。
只有那匹馬橫著身子,跨著踢踏舞的步伐走過來,走到衛公的家門口就猛地立住,衛公從馬上栽了下去,但是他家裡的人手裡拿著繩床在門口等著,一兜,把他接住,抬進家裡去。
與此同時,新碾過的地面非常之平,新抹過的牆面非常之直,到處平整得像鏡面一樣;衛公的鼾聲一直不斷。
一切都像精心安排過一樣。
一件事發生過以後就是這樣的,正如一個人死後所有柔軟的地方都會消失,只剩下一具乾巴巴的骨頭架。
衛公活著的時候,說過他很討厭長安城,這是因為這座城市方方正正,缺少生氣。
所有的房子都坐北朝南,房頂由陶土預製板鋪成,所以完全是些方盒子。
正午時分,所有房屋的陽面全都閃耀著陽光,所有房子的陰面全都有些閃亮的白方塊,好像一些晾著的白床單——這是對面牆壁的反光。
假如有人走過,還會把人影投到反光里。
所有的人都在陰影里走路,因為不必要地走在陽光里是被禁止的,但是像衛公這樣的人走在哪裡都可以。
不論大街小巷都是那麼乾淨,除了槐樹看不到一點綠色,因為長安城裡沒有一棵草。
最使衛公不舒服的是這種景象是他造成的,因為長安城是他建造的。
李衛公不僅建造了長安城,而且建立了長安城裡的一切制度。
這都是因為當年皇帝這樣要求:“李愛卿,你去為朕造一座都城”。
自己去造一座城,然後自己住在裡面,再沒有什麼比這更糟的了。
自己屙一些屎,尿一些尿,然後自己在裡面沐浴,只有豬才會這樣干;而且假如我有一點了解豬的話,還可以說,它們對此並不喜歡。
用現在的標準來衡量長安城,我們要說它是個很安靜的城市,因為城裡禁止喧嘩。
連小販都不準吆喝,所以他們總是舉著招牌去攔阻行人。
草驢可以進城,叫驢不準進城,所以對於驢來說,長安是個同性戀的場所。
城裡可以養公貓,但不準養母貓,這樣它們總是跑到城外去叫春。
長安城裡女人多,男人少,這對於我很有誘惑力。
無須乎說,李衛公這樣設計長安城,是為他自己著想。
但是後來他又後悔了,因為女人一多,女權就高漲。
長安城裡還有一種特別的景緻,就像近代城市一樣,到處立了電線杆子,空中架有通訊線路,上面有些小小的老鼠拉著小車,車裡是信件。
要讓老鼠送信並不難,只要在它前面用竹竿挑上一小塊臘肉,它就會爬到該去的地方。
在晚上那些小車上都點了一支香,所以長安的夜空中蠕動著一些火光。
這又是衛公的發明。
這種設施用起來很方便,但是他從來不用。
而且他連看一眼都煩。
李衛公死後,他就保存在別人的記憶里。
這時候他變得支離破碎,好像一個打碎了的盤子。
比方說,那個女史想起衛公,就是這個樣子:盛夏時節,滿屋綠蔭的時候,衛公坐在椅子上打瞌睡,他那張鬆弛的臉就像降下來的風帆,下巴上疊了四重肉皮。
但是衛公並不胖。
人在坐著睡覺時,不會有什麼好模樣。
他那間辦公室用桐油泡過的磚鋪地,然後又磨光,就像經過拋光的黃銅一樣。
有一線陽光透過了樹葉,透過了半扇開著的窗子照在地面上,在那裡留下了一片光潔的地方,連多年前拋光時留下的划痕都能看見。
然後陽光又反射到天花板上,好像那裡點了一簇蠟燭。
後來有一隻綠色的小蟬,我們管它叫“伏天”的,從窗口飛了進來,一路“伏天伏天”地叫著,落到了柱子上。
長安城裡蟬非常稀少,而且只有小蟬,沒有大蟬。
那個女史本來正在給衛公做blow job,但她禁不住回頭去看。
等到她再回過頭來時,正好看到衛公睜著一隻眼睛看她——那模樣好像是他天生只長了一隻眼睛一樣。
後來他做了一個鬼臉,又閉上眼睛接著打鼾。
這個場景正如一支英文歌里唱的:you do your way,I do mine。
這件事被她寫進了《李衛公二三事》里。
事實上衛公對她來說,就只是這二三事。
他什麼都沒有告訴她。
除此之外,她還知道李衛公要命的地方刺了一隻飛燕。
她對這件事是這樣看的:衛公年輕時的sex symbol是趙飛燕,但這又是個錯誤的解釋。
衛公年輕時是個流氓,流氓像小偷一樣,必須有一雙快腿,在那地方刺一隻燕子是希望能跑得快的意思。
我們大家都知道,燕子是飛得最快的鳥,但那個女史不知道。
她生在長安城裡,長安城裡除了雞鴨,沒有別的鳥。
三 我是做科技史研究的。
我的同事首先證明了中國人在周朝就證出了畢達哥拉斯定理,證據是什麼算書里有那麼一句:勾三股四弦五;所以這個定理就被稱作勾股定理,納人中國人名下。
然後又有人證明了唐詩里有牛頓力學,宋詞里有相對論,發表在各種學報上。
現在我要證明是李衛公首先證出了費爾馬定理,遇到的困難比他們大得多。
首先是我必須先把費爾馬定理證出來,其次我還要把這個定理解釋到李衛公身上。
當然,我也可以把它解釋到我自己身上,叫做王二定理,但是這樣一來就缺少了浪漫情調。
最主要的困難是這個費爾馬定理我根本就證不出來——最近三四百年來,所有的人都在證它,但是誰也沒證出來。
還有不少的人在證明費爾馬定理不存在,也沒有證出來。
既然如此難證,那麼李衛公把他證出來是為了什麼?難道是吃飽了撐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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