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嶺孤寺 - 第3節

吃了這塊肉,覺著有了力氣,可是意猶未盡,又把女響馬那半邊屁股也割下來烤熟吃了,還覺不過癮,想再把那兩條大腿上的肉吃了,可肚子怎麼也盛不下。雖說這女響馬不胖,可再怎麼說,臀大肌也是身上最大的兩塊肉,連脂肪加起來,怎麼也有三、四斤呢,一頓都給吃了,還能不飽?土狗子撐得站起來都費勁,勉強扶著牆起來,腆著個肚子連夜下了山。第二天,土狗子聽見人說,城南的山神廟裡發現一具無頭女屍,被人奸了,還割了屁股,地保已經到衙門裡報官去了。土狗子知道是那個女響馬被人發現了,心裡嚇得直發慌。奸屍可是犯法的,土狗子不敢在城裡呆了,跑到城北十來里的胡家鎮。後來聽說,衙門裡去了那山神廟查勘,從裹屍的席子和捆綁的手法上看是在法場上被斬首的女犯,叫牢里負責剝衣服捆人的牢頭們來認,認出死屍是被斬首的女響馬。你想啊,這麼年輕美貌的一個小妞兒,親手剝了她的衣裳捆綁,還能不仔仔細細地把那光溜溜的身子看個夠,什麼斑呀、痣的,別人不知道,扒衣裳的還能看不清么?!從現場的痕迹上看是個乞丐乾的。查案的老爺說,這女賊丟在亂葬崗子上是讓野狗吃,同被乞丐吃沒什麼兩樣。她是女響馬,不算人,要是能因此救活一條人命,也算她到死為別人做了一件善事,說不定就不用墜十八層地獄,還有脫生成人的機會呢。土狗子知道,這件事兒這麼著就算過去了,便又回到城裡乞討。等日子久了,才敢把那女賊的羅襪拿出來送給那女乞丐,果然就得她睡了一夜。又過了些日子,土狗子把那綠綢褲和繡花鞋又拿出來賣,卻被人抓住,說是他偷了人家的東西,給送了官。大堂上,縣大老爺驚堂木一拍,土狗子也顧不得丑,忙把一切都招了。老爺就是那個在山神廟查勘的官兒,聽土狗子這麼一招,趕緊把當時行刑前負責剝衣裳捆人的衙役叫來一認,果然是那女響馬的東西。土狗子也沒看出老爺是怒還是笑,只是叫人把那東西往土狗子眼前一扔,說了句:“讓他滾吧!”便退了堂。這件事大家都知道了,那死人的褲子和繡鞋就沒有人敢買,乞丐們也都拿這事兒當話把兒取笑土狗子。不過那個女乞丐卻覺著土狗子挺不錯,敢吃人肉,那可是“涼山坡英雄”式的勇敢行為,何況他還上過堂,見過縣太爺呢?於是,女乞丐就公然穿上了女響馬的鞋襪和褲子,成了土狗子的乞丐婆。後來平西將軍出征,土狗子投名參了軍,出去打了兩年仗,全須全尾地回來,竟然有了錢,買了幾畝薄田。因為作過乞丐,所以臉皮厚,只要能賺錢,什麼都不在乎,很快成了本地一個大戶。他同那乞丐婆生了一個土狗崽子,土狗崽子後來出了海,又生了崽子,那個有名的扁扁就是土狗子的玄孫。雖然有臉皮的厚的傳統,也怕人家提起當年他祖宗的那件醜事,所以一直不敢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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