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騰小說網-制服誘惑系列集 - 第724節

我快速的往樓下沖,當我跑到樓梯口,準備往大門外衝出。
唉!你知道嗎? 門外和櫃檯,有四五位穿制服的警察走了進來。
我一看,這還得了,趕緊回頭,想往後跑。
“先生,麻煩你的身份證件,讓我們檢查一下!” 他們也看到了我,很有禮貌的叫了我一聲。
我一聽,頭皮都發麻了,可是我還是鎮定的拿出身份證給他們。
我又不是大陸偷渡客,料想他們沒有任何事證,也為難不了我,我只希望他們趕快驗完,讓我離開。
就當我的證件在警察伯伯的手上準備還我時,他身上的無線電對講機,傳來一陣呼叫求援的聲音,還把我的衣著身材,都報的一清二楚。
我很尷尬的看著他,那不就是眼前的我嘛!各位您說,我該怎麼辦?再襲警一次再往外逃嗎?喔不!我現在面對的,可是穿著制服的警察,還佩著槍呢! 我不想犯錯,我不想犯罪坐牢。
我在樓上的部份,還可以辯稱不知道是警察,以為是仙人跳,一切都是出於自衛!現在呢?我只有乖乖的站在那裡,看著門口那兩位掏槍出來,防範我蠢動。
我舉手投降,我不想挨子彈,我不亂動,他們也不能對我怎樣,一切都要到警局,到法庭再說! 過了好一會,樓上那三位終於下來了,他們搭電梯下來。
看他們步出電梯,步履蹣跚的樣子,我真的很抱歉。
兩位都是被我的腳所傷,都是傷在下體,一位被大腳踢傷,一位被我的小腳戳傷,都帶著忿恨的眼神瞪著我看。
“我不知道你們真的是警察!” 我滿臉歉意,不停的說抱歉。
我的詭辯,讓他們有苦難言!另外幾位制服員警,也上樓來抓了幾對正在交易的男女,我希望不是我害他們被捕的。
我們一起上了一輛箱型車,她坐在前面,不時回過頭來瞪我,咬牙切齒的表情,好像要吃掉我一樣,讓我害怕。
我想著,等一下到警局可是她的地盤,她要怎麼樣對付我,就不禁讓我全身發麻! 到了警局,我矢口否認援交,我辯稱,以為他們是仙人跳,想謀索財物才攻擊他們,這純粹是自衛的舉動。
拜台灣這幾十年來,民主法治的教育成功之賜,他們就算怎麼樣恨我,恨不得把我生吞活剝,還是不能對我刑求逼供,我還是安全的。
一位男警幫我做筆錄,由於我矢口否認一切,沒辦法,他只好去請她來幫我錄口供。
我這時候從她們同事的呼喚聲中,才得知她叫何麗玲為了保護她,我名字更改過,如有雷同造成誤會,先在此致歉!她提著她的包包坐到我的旁邊,眼神讓我看了就害怕,我想她一定恨死我了吧! 我低著頭不敢直視她,我對她充滿歉意,也充滿愛意,我就像犯錯的小孩,準備接受嚴懲一樣,低頭認錯。
她瞪了我一眼,“哼”的一聲,說:“趕快認罪吧,我手上有證據,可以指控你,你還是乖乖的招吧!” 接著,她打開皮包拿出錄音筆來。
當她打開皮包時,我瞥見她的包包內,有一隻小的無線電對講機,還有一個小皮夾,應該是裝證件和一些錢的,還有一隻口紅,一個小粉盒說實在的她不用化妝就夠美了,還有兩串鑰匙,一串比較小像是開抽屜的,一串大一點像開門用的,沒看到汽車和機車鑰匙,我猜她一定住的離分局不遠,或者台北市不容易停車,她搭捷運或公車吧! 她拿出錄音筆撥放,可惜沒有聲音,因為我在旅社,已經動手洗掉了內容。
這下她愣住了,她辛苦付出天大的代價要起訴我的內容沒了,我低頭看看兩旁,旁邊的幾位都不在,剩下我跟她。
“對不起!我真的喜歡你。
放過我吧!我會負責,我決不會說出來的!” 我輕聲的哀求她說。
我一直苦苦的哀求著,她知道我的意思,她聽完眼匡也有點紅,但是她咬了一下嘴唇,“哼”了一聲,起身往另外的房間走去。
我想,這下完了!看樣子,我逃不過上法庭的命運!我想她一定要置我於死地,她才會甘心,我的前途完了。
趁她離開座位時,我心一狠,想說既然你一定要毀了我,我也要毀了你,我偷偷的打開她的包包,取走門的那串鑰匙,放進我的口袋。
她帶著另外一隻錄音筆回來,我想應該是那個壯碩的男警的。
她放出內容,聽到進入旅社房間那一段,只聽到我大喊,你們別想裝警察來對我仙人跳的一句,其他都是無關緊要的碰撞哀號聲,還有,她在浴室內對著外面的同事,呼喚回答的內容…… 我被他困在浴室裡面,不過已經解困了!你們不用進來救我,快叫同事們支援,把他攔住!我聽到她對她的同事這樣說。
我這一聽,便知道她真的恨死我了,她決不會放過我的,連在浴室內還沒脫困都想抓住我。
接下來,都是整理后他們之間的對話。
聽得出,她否認我有對她作任何的傷害,她說在逮捕的過程中,被我掙脫踢撞了幾下,沒有大礙。
畢竟是處女,那好意思告訴同事被我污辱的事呢?她只是說被我踢傷,所以走路有些不方便,掩飾了被我開苞走路不方便的事實。
聽到這裡,她的眼神有點迷惘,看著遠方,我不知道她在想什麼。
過了一會兒,她好像下定了決心一樣,把她一生中的第一個男人;我這個莫名其妙,突然便成為她老公的男人,移送地檢署。
趁檢察官還沒下班,就把我送地檢署了。
我真的很悲憤,我怎麼求她都沒有用,我如果沒有被收押的話,我一定要報復她! 到了地檢署,檢察官看了筆錄,也問我不少話。
我一直堅稱是跟女網友碰面,並沒有援交,我也不知道她們是警察的身份,加上錄音內容對我有利當然對我不利的早被我洗掉了,何況我一直說誤以為是仙人跳,是遇到了壞人,我想逃跑才攻擊的。
“你運氣很好,既然他們也沒提傷害控訴,當然妨害公務的部份,是罪證不足,所以我們就不作出起訴處分了,當庭放!” 檢察官笑笑的對我說。
關於性侵害的部份,她沒提,我也堅決否認有何不軌,所以,我被放走了。
走出官署,我趕緊找個鎖匠,複製了整串鑰匙,然後買了幾顆安眠藥和四條童軍繩,一個黑眼罩。
我趕回旅社,把鑰匙拿給櫃檯小姐,我騙她們說是在302號房門口撿到,可能是該房的住客所掉落的。
我走到對面等待,我猜,等她下班回家找不到鑰匙,她可能會回頭來賓館找,她可能以為在打鬥中掉落了。
果不其然,約九點的時候,看見她搭了一輛計程車回來賓館查問,她拿回鑰匙后離去,我也趕緊攔車跟蹤她,果然是離分局不遠的一棟出租公寓大樓,她下車走了進去。
我在大樓對面觀望,不知道她住幾樓、幾室。
我到文具店買了個牛皮紙袋,走進去對管理員說:“我是何麗玲警官的同事,拿公文要給何警官”“她住在七樓的706室,我幫你通知她”那位老管理員誤以為我也是警察,就告訴我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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