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入聊齋 - 第212節

——家的溫馨,倒有一半是體現在飯桌上的情形。
蓬!突如其來的響聲打破了這一片溫馨,腳步急促,王復的叫聲已傳進來:“留仙,留仙!”陳劍臣微微一皺眉,不知道王復何事如此慌張,便起身走出去,此時王復已進入前院了,見到他出來,忙喊道:“留仙,大事不好了。
”“發生了什麼事?”陳劍臣沉聲問,心裡有幾個念頭掠過,但都不能確切。
此時莫三娘她們以為有嚴重的事情,都顧不上吃飯了,全部走出來看。
“寒楓被官府抓去了!”王復這一句話出口,莫三娘和阿寶都是明顯的一個如釋重負的吐氣動作:原來不是打上門的……陳劍臣頗感意外,問:“寒楓被抓了?為何?”王復有些焦急地道:“愚兄也不清楚,剛才一群衙役來到學舍內,說寒楓昨晚殺了人,便不由分說地套上鐵鏈,抓去縣衙審問去了。
”還有這種事?陳劍臣霍然動容——蕭寒楓雖然有秀才功名在身,擁有諸多福利待遇,可牽涉到命案,被認定成了殺人兇手,這功名就無法發揮原有的作用了。
畢竟不是傳說中的免死金牌,不可能存在那麼多的豁免權利。
問題在於,蕭寒楓怎麼會成為殺人兇手呢?陳劍臣對蕭寒楓頗有了解,這個騎牛進江州讀書的書生家庭貧困,在明華書院的一切花銷基本都是靠畫肖像,畫春宮賺取的,並且有骨氣,從不願接受別人的資助幫忙。
在性格上,卻算是個比較開朗樂觀的人。
這樣的一個人,怎麼會莫名其妙成為了殺人兇手?陳劍臣堅決不信:“昨晚寒楓去了什麼地方?”王復搖搖頭,整理好思路,一五一十說起來:原來昨晚蕭寒楓遺失掉那卞家小姐送給他的繡花鞋,心情極為沮喪,在金針齋附近沒找到,然後又執意地一個人沿途尋覓,找了很久,將至亥時才兩手空空的回到書院,倒頭便睡。
丟失了愛戀女子所贈送的物品,蕭寒楓可謂懊悔無比,一直睡到很晚都不願起來。
等到他起身的時候,官差就來了,說他昨晚殺了卞家員外,套上鐵鏈便拿人。
飛來橫禍,蕭寒楓腦子都嗡了,大聲叫冤枉。
書院其他生員,以及學監都被驚動,趕來過問情況,那官差振振有詞說道卞家小姐已擊鼓鳴冤,指證蕭寒楓為殺人兇手,現場有帶血尖刀一把,又有卞小姐贈送給蕭寒楓的一隻繡花鞋,真可謂人證物證俱在。
聽到卞家小姐親口指證自己殺人,蕭寒楓如被當頭打了一棒,心喪若死,一句話都說不出來了,毫不掙扎地任由官差拖走。
他這副等同是“認罪”的表現頓時引得一片嘩然,本來不信蕭寒楓會殺人的同窗們都有些懷疑了。
“不可能,寒楓絕不會殺人。
”陳劍臣斬釘切鐵地道。
王復苦笑:“愚兄也是不信,只是眼下那卞家小姐已告到了府衙之上,各方面都對寒楓不利,就算我們相信又有什麼用?”陳劍臣眉毛一皺:“你說現場出現了那隻繡花鞋?”王復回答:“是的。
”“可是昨天寒楓不是說繡花鞋不見了嗎?”“對呀,唉,鬼知道到底是怎麼回事?”王復一攤手,完全想不明白其中的關竅。
陳劍臣沉吟片刻,一個論斷慢慢浮現出來,不過還缺乏必要的論證,不能輕易說出口,道:“拂台兄,你不用太擔心,不如我們先去府衙,看知府大人如何判案吧。
”——在天統王朝,管轄各州府中,都分設知州一名,知府一名,知軍一名。
知州乃是州府的最高長官,統轄全州,下面知府主要負責民生事務,知軍則是帶領軍伍的。
故而州府中發生的案件,基本都是由知府負責審判。
王復道:“也只有如此了。
”陳劍臣和莫三娘交待了幾句,莫三娘關切地囑咐道:“留仙,萬一真沒辦法的話,你可千萬不要強出頭。
”卻怕兒子剛正的性子會觸犯知府大人。
“母親放心,孩兒會有分寸的。
”說完后,帶著嬰寧,和王復匆匆趕去府衙。
第兩百一十章:案情對於府衙。
陳劍臣並不算陌生,當初在蘇州,為了魯惜約被擄一事,就曾到蘇州府衙擊鼓鳴冤過。
並且因為所謂的“擊鼓費”,和守鼓的官差起了衝突,最後憤懣之下,以拳頭擊鼓。
後來他得知,這擊鼓費是近幾年才大興而起的,一興而泛濫,蔚然風行,天下各州府的府衙都附和設立起來了,端是無比正確地驗證了那句名言:“自古衙門朝南開,有理沒錢莫進來。
”巧立名目,豪取巧奪,貪官污吏當道,亦是亂世紛呈的一個信號。
……來到江州府衙,大堂外已經圍了許多的人,粗略目測不下百數,都是來看知府大人審案的。
官員審案,百姓有旁觀視聽的權利,這一規矩已維持千年。
陳劍臣和王復擠進去,裡面早升堂了,蕭寒楓正獃獃地跪倒在地上,目光並沒有低垂,也沒有看往上首的知府大人,而是怔怔地盯著旁邊的一位女子。
這女子二八芳華左右,個字不高,可身材玲瓏,凹凸別緻,別有一番韻味。
她臉上蒙著一張白紗,露出來的雙眸已紅,顯然剛哭過不久。
她,應該就是那苦主卞家小姐了,眼下拋頭露面來告狀,卻需要蒙著面紗遮掩住。
“啪!”知府大人一拍驚堂木,喝道:“呈證物!”他姓許,字“夢澤”,當這江州知府已多年,屬於根基穩健的一員官員。
很快,官差便拿著兩件證物上堂來,一件是一把牛角尖刀,刀口處猶血跡斑斑;一件卻是一隻繡花鞋。
“蕭寒楓,你可認得這隻鞋子?”蕭寒楓有些茫然地看了看,點頭道:“認得。
”許知府便一擼長須:“那你說說此鞋子來歷。
”蕭寒楓囁嚅道:“這是卞家小姐贈送給小生之物。
”此言一出,圍觀百姓頓時嘩然,一下子就被勾起了熊熊的八卦之火:大家閨秀,贈貼身之物給書生,情思暗系,兩者眉來眼去……這是多少富有話題性的內容!許知府面露冷笑:“你拿到此鞋后,放置在何處了?”蕭寒楓回答:“貼身收藏……”這句話一出,外面的陳劍臣心裡暗道“糟糕”。
啪!驚堂木再度重重的打在桌子上:“既然貼身收藏,緣何又會遺落在兇案現場?大膽兇徒,到了此時還敢狡辯,看來不用刑是不行了。
來人,先打五十大板。
”上堂用刑,乃是審案判決的不二法門招數。
“大人,冤枉啊,請大人明鑒,昨日下午小生就發現藏在懷裡的繡花鞋已遺失掉了……”蕭寒楓急忙分辨。
許知府哈哈一笑:“可笑!你說遺失就遺失嗎?依本官看來,此案早已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了。
好,既然你還心存僥倖,本官自有法子讓你認罪……卞小姐,本官問你,昨晚事情的經過到底是怎麼樣的?”那卞家小姐站立在堂上,被無數的目光注視著,嬌軀在微微發抖,充滿了一種孤立無助的軟弱感,顯然不曾經歷過這般的陣仗,感到緊張而且有羞恥之意,聽到許知府的發問,咬一咬牙,開始陳述:“昨晚戌時之際,蕭公子拿著繡花鞋來到我家中,要和妾身……”說到這裡,螓首低垂下去,幾乎和雙腳平衡,聲音一下子壓低:“……妾身只是不肯如此暗通款曲,便要蕭公子挑選吉日上門提親……爭執之間,家父驚動而起,很是惱怒,便順手拿過一把尖刀來趕蕭公子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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