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時的海盜船已經開出去幾十碼遠,兜了個圈子停下來。
於姍姍彷彿遠遠看到了一隻黑呼呼的火箭筒瞄準了這條小小漁船。
她猶豫了片刻,還是一扭頭跳回了海里,向遠處游去。
身後傳來一聲巨響,大大小小的木片從空中掉下來,散落在於姍姍周圍的水面上。
於姍姍感到眼睛濕了,淚水泉一樣涌了出來。
海盜船揚長而去,於姍姍努力抓住一塊大一些的船板,向四周望去,見海面上滿是殘碎的木片、油污、衣服和血跡,還有幾個年輕女人白花花的裸體。
於姍姍在這一大片殘跡中尋找著每一個生命,但她看到的,只是沒有了生命的浮屍。
於姍姍在這茫茫的大海中獨自飄流著,天空陰沉沉的,沒有星星,無法判斷方向,她只能隨波逐流,也許,大海便是她最後的歸宿。
也不知過了多少時間,於姍姍遇到了也在大海中掙扎的船老大,此時的於姍姍早已不再對他丟下全船生命獨自逃命有任何不滿,現在他們是同命相憐。
上船的時候,船老大也發現這個女乘客長得異常美貌,也曾有過非份之想,現在呢,活不活得了都成問題,那種慾望早已被求生欲沖得無影無蹤了。
他們游哇,游哇,從夜晚游到天明,又游到日落西山,還是不見一片陸地,一條小船。
長時間浸在水裡,又腹中無食,兩個人越來越冷,越來越虛弱,男人的耐力差些,終於沒有能夠堅持到天黑。
他對於姍姍說:" 我不行了,你要是能活著,給我老婆孩子稍個信,就說我想他們。
這個救生圈,就留給你用吧。
" 然後自己從救生圈裡出來,一仰身躺在水面上。
" 哎,別,我有這船板足夠了。
" 於姍姍一把把他抓住,一看,已經沒了氣。
" 我得活著,我要把這群混蛋繩之以法!" 她咬牙切齒地告訴自己。
但她自己已經虛弱得不行了,根本游不動了,她仰躺在船板上,聽憑海流把她衝到哪裡。
(七) 於姍姍醒來的時候,已經在一條越南的緝私艇上。
這個時候的她已經在水裡飄了兩天兩夜,虛弱得連說話的力氣都快沒有了。
彷彿是冥冥中有神力相助,船剛剛進港,她便看到了搶劫她們的那條海盜船正停泊在港內。
海盜們被抓住了,有贓物作物證,有於姍姍作人證,他們都被判了極刑。
於姍姍很高興,她的身體已經完全恢復了,她打算從越南穿過邊境到泰國或者緬甸去,從此隱姓埋名,嫁上一個有錢的老農,過上一輩子田園生活。
" 張小姐,請您跟我們回局裡一趟,那個案子的嫌疑人已經上訴,所以還有些細節問題想請教您。
" 於姍姍給自己的新身份用的是張惠芬的名字。
" 沒問題。
" 她跟著幾個警察上了車,當她走下車的時候,發現並不是原來處理海盜案的那個警局。
" 這是哪兒?" 她問道。
" 進去就知道了。
" 警察指向樓門。
在一間大房子里,警察請她坐在最裡面的桌子的后,她發現屋內有二十幾個警察,全都看著她,感覺有些不對勁。
" 請問,這是什麼地方,你們叫我來究竟有什麼事情?" " 這裡是國際刑警的分部。
請問您的姓名。
" " 不是說過了嗎,我叫張惠芬。
" " 這個人您認識嗎?" 對方遞過來一張照片,那是她自己穿警服的照片。
" 這是怎麼回事?我沒有穿警服照過相。
" 她極力掩飾著心中的恐懼。
" 那麼,您的指紋為什麼會同通緝令上的這個叫於姍姍的一模一樣呢?" "……好吧,我是於姍姍。
我沒有做過什麼,請把我引渡回紅港。
" " 我很抱歉!" 那警察聳了聳肩,然後過來把一支手銬戴在於姍姍的手上。
於姍姍在看守所里被關押了五、六個小時,然後有人把她帶出來,坐上一輛警車。
" 我們去哪?" " 機場,引渡你。
" " 哦。
" 於姍姍沒想到引渡辦得這麼快,她在想,回到紅港,我該怎麼為自己辯護呢?誰會相信庄明德是個毒梟的卧底,而我卻是個無辜者呢?唯一對自己有利的證據便是自己給110 打的電話,但,陪審團會相信我嗎?如果認為我有罪,會判我多少年?紅港沒有死刑,但我就在監獄里度過一生嗎?於姍姍心亂如麻,不知道自己的命運將如何運作。
" 下車吧。
" 於姍姍從警車裡出來,只面前停著一架小型噴氣客機,看到客機上漆著的標誌,於姍姍愣住了,那是東島航空公司的標誌。
" 不!,不對!我不能去東島,送我回紅港!" 於姍姍歇斯底里地哭喊起來,雙腿打著墜兒不肯往前走。
" 對不起於小姐,我們同紅港沒有引渡條約。
是東島政府要求我們引渡的,您是在那裡先犯的案,按司法管轄的原則也應該先引渡您到東島。
至於以後東島會不會向紅港引渡您,那就不是我們的事情了。
" " 不!我不能去東島,他們會殺死我的。
" " 那是因為您觸犯了法律,這同我們沒有關係。
" " 不!不要引渡我,我不去!" 她又踢又咬,但雙手戴著鋼銬,怎麼能抵得過兩個強壯的男警,到底還是被死拖活拽地押到了飛機跟前。
看著兩邊的官員辦理引渡的交接手續,於姍姍感到一陣強烈的便意。
" 我要方便一下!" 東島的警察辦完了手續,從越南警方的手裡接過了拚命掙扎的於姍姍:" 飛機上有衛生間,你可以在那裡方便。
" " 不!不!我不去東島!" 到了艙門前,於姍姍雙腿分開,用力蹬住艙門兩側的機身,差一點兒把兩個抓住她的警察撞倒。
" 銬上她的腳!" 從機艙里又出來一個警察,手裡拿著另一副銬子,一下子銬在姍姍的腳踝上,然後硬把她的另一隻腳也銬住,隨後一抓銬子的鋼鏈,三個人把她抬起來,硬拖進了機艙。
於姍姍累了,也絕望了,她知道,這一次不再會有那麼湊巧的車禍,而且,人家也會更加倍小心了。
正如於姍姍知道的那樣,一下飛機,就有一名東島的法警對她宣讀了一份判決書:" ……於姍姍,……非法攜帶毒品入境罪成立,根據東島法律,判處服毒死刑。
即日起押往第一女子監獄服刑,三十日內服毒品處死,不得上訴。
" 然後,她便被塞入一輛專門用於押解犯人的警車中,前後都有警車押運,向島內開去。
此時的紅港警方也收到了於姍姍被引渡的消息。
由於事後在庄明德的家中發現了他參與販毒的證據,又查出給110 打電話告密的是於姍姍,所以都明白她被冤枉。
於是,紅港政府同東島政府進行了艱難的談判,希望能給予於姍姍特赦,或者將其引渡回紅港,但都遭到了拒絕,終於眼睜睜地看著她命斷海外,從此紅港開始同東島交惡,此是后話。
(八) 警車在海濱公路上飛馳,正是在這條路上,於姍姍僥倖逃走,然而今天她卻再沒有這樣的好運。
她的淚水嘩嘩地流下來,為自己的命運而哭泣,她知道,自己這一去,失去的不僅僅是生命,還有她的清白,她的人格,還有她的貞操。